路德宗的天职即“经营为神所喜的生活手段反而是端赖切实履行个人生活岗位所带来的俗世义务”,也就是越努力的履行世俗职业的义务,个人在道德实践上也就越高,加尔文宗“个人有义务在日常生活斗争中赢取自己已得拣选与义认的主观确定”,而清教则致力于“彻底理性化,一切都是为了神的荣耀”,不难看出,我们的工作是有目的的,我们所谓的辛勤工作是一种手段,我们的坚定信仰、理性计划等都是一种手段,而最后达到的,不管是道德实践还是神的荣誉都是目的,而一旦人们不愿相信却又不得不承认“上帝已死”之后,我们所为的又是什么呢?灵魂失去了宗教的寄托,自己又承担不起来,也只有把它关进“理性牢笼”里了。
这本书的意义已经不仅仅限于社会学上,它是奉献给全人类的,没有了宗教的支撑,个人和文明发展的目的和意义应该是什么?难道我们只能打造出“理性牢笼”来寄托我们那无处安放的灵魂吗?因此我觉得韦伯看问题更长远一些,他不去追寻同时代的劳资问题、贫富分化什么的,他直面于目的,现代人的焦虑、荒诞、困惑迷茫可能都可以和它联系起来,没有创造性、只是依据既定的规则、没有个人对社会的建构可言的资本主义社会,韦伯似乎很无奈地寄希望于一种“魅力型统治”来打破这个僵局,那有没有打破呢?根据之后的历史也很难去评价,这就是我崇拜韦伯的原因,但是,在零零散散的读了韦伯之前的哲学家尼采的大部分著作后,我觉得韦伯应该是站在了尼采的肩膀上。
是让神做我们的主人呢,还是让理性这种客观精神做我们的主人,亦或是我们自己做自己的主人?尼采鲜明地选择了后者,《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中大胆地喊出了“上帝已死”,后来韦伯应该多少是吸收了一些,例如“宗教的根基渐渐枯萎”,当然这是一个有目共睹的问题,只是尼采说的早了一点,让我觉得韦伯和尼采之间有某种联系的地方,是韦伯要打破理性牢笼的方式是魅力型统治,而尼采在其最后的未完成著作《权力意志》中号召“重估一切价值”,获得一种强大力量最大限度地超越个人的局限性成为“超人”,但尼采并不是希望民主平等的,也就是说,超人是一小部分,而其他大部分的,都是群盲。
后来我就思考微博的“理性牢笼”是怎么建立起来的,这个观点可能片面又极端,但我觉得我应该犯这个错误,什么样的人会成为理性的奴隶?什么样的人会自己把自己关起来呢?因为自身的脆弱、无力做自己的主人,也超越不了我们自身的诸如社会性、惰性、趋利避害等本能,换言之,即群盲。
虽然尼采在《悲剧的诞生》中还有其他的书中骂过很多次苏格拉底,但我觉得,柏拉图的“洞**隐喻”,那些看到了外面世界的人重新下到洞**之中想帮那些观看着幻象的人走出来,和尼采的超人带领着群盲走出“人人平庸走向堕落”的现代社会,以及韦伯的魅力型统治打破这个笼子,还有陀氏这个“恶毒的天才”在《罪与罚》中的“一种人是为了保存,一种人是为了创造”之间似乎有着某种联系,马克思所构建的“每个人的个性得以充分发展,都将成为全面的人”的共产主义社会似乎有些遥远。
再回到这本书上来,我觉得韦伯的伟大还在于其所开创的“人文主义研究范式”,不再像他之前的社会学家那样“社会的稳定发展自然促进个人的福祉”,他站在了个人的一端,不再把个人看成冷冰冰的研究对象,实证主义自然有其历史意义,推动着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发展,然而个人怎么可以和动物或是数字一概而论呢?人文价值难道应该是看得见、**得着吗?
对于另一位社会学家西美尔不是太了解,但我觉得他提出的“文化悲剧”也是相当的有意义,客观文化由主观文化生成,社会也由个人所创造,但都是不可避免的走向僵化,以实证主义、社会为主的研究仍致力于维护原有结构不再重视创造性,韦伯就从反面出发关注个人,人文主义研究为主去探讨个人对于社会的建构,这对整个社会学的发展无疑是重大的,一方面是维护、调整不至于全面崩坏,另一方面是破坏、创造,不至于失去生机,如果任由前者发展,势必导致一种体制的僵化和个性的泯灭,而后者则带来更多的动乱。
虽然我们主张唯名论和唯实论都各有其长短,应更好地结合起来研究,但时至今日,到底是社会对个人的结构更胜一筹,还是个人对社会的建构更多一些呢?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我因阅历和学识所限,虽然看到了很多的“建构”,但不置可否的是结构更多一点,尼采所呼唤的“二十世纪的野蛮人”,借古希腊的酒神哲学来为死气沉沉的现代文明注入一种新的活力,看了罗念生译的《古希腊戏剧》中几幕代表悲剧,那种不会被虚无生活给消磨的生命力,那种不断地抗争要做自己的主人,已经不多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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