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后,斯特恩说:那种捉刀生涯有违他的道德准则和人格尊严。不论这严正之辞是否有点自恋和夸张,也不论其他桃色传言多么脍炙人口,能够确认的是,几年走笔时政和最后反戈一击都没有给斯牧师带来什么额外利益。“好处”之说应当是在讽刺他人和世态。叔侄决裂并不涉及真正的政治转向或经济悬赏。斯特恩携妻离开约克城,去他的乡下堂区萨屯(后来由于妻方关系他又兼管了另一个小堂区)安营扎寨,料理牧师业务,种树修房,甚至买地种田。
得罪了当权派,在教会中晋职提薪已然无望。务农辛苦却难见成功,只是惨淡维持。逐步偿还亲戚助学的培养费是酸涩的负担。多年来关系疏淡的老母(孀居)现在却携妹妹杀出来以底层人死缠烂打精神要求分享富裕光景,令他焦头烂额。时时给生活涂上阴影的还有自学生时代即染上的肺痨病。九九归一,斯特恩的收入虽优于父亲当年,却同样永远不敷支出。时光流逝,夫妻间龃龉渐多,先生不时曝出绯闻八卦;妻子心理失衡,疯癫起来自以为是“波西米亚的女王”。
乡下牧师的日子过得不易,却并非没有赏心乐事。对于斯特恩,读书和写作有时是营生,但更经常是嗜好。像很多乡绅地主一样,他也喜欢园艺、绘画、音乐和打猎。虽然叔父的敌意始终在纠缠困扰,斯特恩在教士圈里仍不乏旧雨新知,邻居中有他新结识的好友,相距不很远的古城堡里还住着老同学霍尔-斯蒂文生。当然,还有熟悉的约克城。斯特恩少不了要进城去赶热闹(比如赛马周)或赴约会……
直到《项狄传》的问世打破了这一切。
那一年斯特恩四十六岁。虚构作品尚未完稿,他就物色了一家有地位的出版商谈判出书。《项狄传》前两卷在约克城面世后引起不小动静。一炮而红的部分原因在于,这位乡村牧师很与都市接轨地进行了商业运作。他自拟一封表扬信,让他当时的情妇(一约克城女歌手)以个人名义寄给伦敦名演员、文化大腕加里克,居然真的获得了后者的推举。随后斯特恩再接再励,不失时机地结识各类名流和文化赞助人。小说即将于伦敦再版,他精心策划求得另一位举足轻重人物即画家霍加思做插图,还经私下沟通后将这一版奉献给政坛要人“庇特先生” 。不论献辞在书中出现的地方可能多么出人意料、采用的词语可能多么别出心裁,对受赠人的选择却决非偶然。后来斯特恩以亲昵笔调将该书第9卷即最后一卷再次献给那位“高贵平民”,同时评议后者受封为贵族一事,似乎在曲笔张扬庇特和自己的共同“进步”。尚未脱尽“恩主”荣光的高官受赠人与新旧参半的文人奉献者彼此辉映、水涨船高——献词既是自我标榜,也是一种推销手段。
如此看,奇书声名鹊起不仅仅因为文本破除律令大胆越界。相反,它的异样和出格在某种程度上是高超的迎合而非对抗。因为对“新奇”的慕求恰恰是商业社会的本质。那时的英国已有“追新时代”(Age of Novelties)之称,小说家菲尔丁很到位地指出“时尚”乃“当世之主宰”。自觉或不自觉,斯特恩抓住了时代的本质特性,情形与20世纪乔伊斯的旷世奇书《尤利西斯》不无相似,似乎拒人千里之外的“诡”和“奇”在另一层面上可以是招幌和诱饵,可能非常的人间烟火。
从另一个层面看,斯特恩与主流小说或文化传统也并非势不两立。传统本身是多样的。《项狄传》问世不久就有人推出一册《解说斯特恩》,指责他“抄袭”。斯特恩对前人——特别是拉伯雷、塞万提斯、勃顿(1577-1640)、蒲柏和斯威夫特等讽刺作家——的继承和借镜已为学界所公认。他的文字游戏和讽拟笔法信手拈来,轻松自然,还因为那实实在在是他和某些约克郡地主朋友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小说中的怪人轶事或多或少以作者在霍尔-斯蒂文生家结识的一帮自称“鬼魔社”的贵族和士绅为原型。贯穿全书的闹剧精神和**玩笑与这些绅士们定期聚会、豪饮、讲糙话取乐的群体生活一脉相通。也就是说,在很大程度上,斯特恩的虚构世界和特定现实生活息息相通。惟其如此,项狄家老哥俩的古怪个性才唤起了读者的盎然兴趣,“项狄式(的)”才能演变成英语中的一个能长久流通的形容词。至于那位仿佛被放逐到叙事边缘的主人公特里斯川,其实也一直牢牢占据着中心位置。他的讲述即是表演,他本人及他的个性、思想和感情与讲述活动几乎融为一体。因而,不论他离题万里还是肆意耍笑,都是紧扣主题的自我展示。对项狄府的记录像理查逊笔下喋喋不休的自我描述一样,表达着对私人内心世界的高度关注。细究之下,《项狄传》与笛福、理查逊或菲尔丁所代表的主流写实笔小说似乎相通多于拒斥、承袭多于扬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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