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狄传读后感10篇(18)

  与此相似,某些当代西方学者推重的针对诸种等级秩序的“颠覆”“拆台”的锐利笔锋,定睛看时便不那么真枪实弹,有时更像无伤宏旨的插科打诨、淘气卖乖。诗人蒲柏的《劫发记》以英雄史诗的战争语言描述当代富裕人家小女子梳妆打扮、打牌斗嘴的日常生活,既讥诮古典风格的过时,又挖苦现代生活的琐屑;同时却又使两者都浓彩重墨地呈现在人们眼前,是双重的讥讽,也是双重的肯定。作为这一传统的继承者,斯特恩的讽刺是双刃的也往往是有限度的,他自觉地以庄严笔调提升琐碎,以“塞万提斯式幽默,……以对待宏大事物的庄重来描述愚蠢而渺小的琐屑枝节”, 关注“小”的意图虽赫然存在,但对“大”的批评或拆解却未必伤筋动骨。斯特恩所师承的书卷俳谐传统(learned wit)在很大程度上是那个时代的特权文化——若非相当的有闲有钱有学问,如何能玩斯特恩式成本昂贵的文本游戏?如何能忽而拉扯洛克和牛顿的当代理论,忽而对古代文豪旁征博引,忽而陈列希腊拉丁,忽而拿传统神学插科打诨?在斯特恩笔下,书卷的“雅”和笑话的“俗”有某种共生关系——在很多时候读者需要相当的古典文学修养才能充分体会他的诙谐机智。就连他为特里斯川选定的东拉西扯、闲庭信步的文风都与地位有关——那种文体乃是“高贵而多才者的主要特征”,暗示执笔人并非格拉布街上的穷酸卖文者,写作只凭自己高兴,是随心所欲的行为。而且,值得着重指出,他对肉体和游戏的注重指向“有闲”和放浪,对新教禁欲规条和工作伦理的抵制与约克郡地主的鬼魔社文化姿态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而后者又是某些离经叛道的上层社团(比如在18世纪英国活跃一时并引起无限好奇和无数谣言的所谓“地狱之火俱乐部”)的效仿者。此类群体活动及其参与者的政治取向和思想影响极为纷杂,对各类等级秩序有多少附和多少破坏,需要仔细分辨。如果把斯特恩的游戏姿态过于当真,将其书中若干见解从原初历史上下文中剥离出来投进今日之各种“后”主义场域中,得出的结论恐怕更多折射了当下一些人的思想倾向和理论关怀,却未必符合作者和《项狄传》的实况。

  其实,项狄宅世界里分明地存在着男女之别、主仆差异。小说标题中的“绅士”二字并非无关紧要之笔,也决不像有人断言的那样主要是被嘲笑的靶子。叙述者在介绍主要人物如沃尔特或托比之时,反复使用“绅士”一词界定身份。兄弟俩都曾是创造大英帝国的社会中坚——一个是退伍军官,曾在海外作战并在战胜法国人的关键战役中光荣负伤;另一位,也就是回乡隐居、日益沉迷于玄学的沃尔特,原本是做土耳其生意的伦敦国际贸易商。在当时的英国,商人地位低于地主士绅,但是在生意人中外贸商(merchants)的地位最高,胜于一般批发商,更不必说逐级降等的零售商、制造商和各类小店主。不同档次的商人“文雅程度”或“绅士化程度”不同,得到的社会尊敬也不一样。大家心里有数。沃尔特原属于商人中的高贵者,后来更是以息影田园、埋头学问的方式来完成向货真价实的绅士的转变——也就是说,怪异是有闲的产物,是绅士身份标签。叙述不遗余力突出对某一“玩意儿”(Hobby-Horse)痴迷,如托比一门心思钻研旁门左道的弹道学(顺便说,这也是斯特恩的热衷)和攻城游戏,恐怕更多是赞赏有趣的闲适和无为。与约翰逊博士因强烈个性、尖刻谈吐和渊博学问而成为伦敦社交界红人的情形不无相似,斯特恩貌似逾矩的文字恰恰应合了正在努力使自己更“雅驯”更“脱俗”的绅士淑女和准绅士淑女的需要。因此,虽然《项狄传》中有耐人寻味的真越界、真突破和真性情,我们却不宜过分夸大这一面。伊瑟尔有关 “统治项狄府的是自我的特异性”的断语虽言之有理,却仍无法让人由此推导出他的结论——即认为那所地主庄园的“特点不合18世纪世界观的规范和价值”。

  和拉伯雷或斯威夫特相比,斯特恩的文字显得更轻佻,更闲逸。前两位常常把讽刺锋芒对准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物,而后者却极为严格地限定了项狄世界的空间限度,不越一介绅士的私宅和领地。闹剧式狂欢精神虽然有平民文化的底蕴,但是在特定的历史情境里也可以和失了根或正在失去根基的浪荡贵族心态和行为结缘。充斥性隐喻和性玩笑的英国复辟时代喜剧就是佐证。巴赫金说:“后来……狂欢风格的许多形式,脱离了自己的民间基础,从广场转到这一条室内假面的道路上来……在所谓名士派的浪漫生活中,同样有条件地保存下来了一些狂欢风格的痕迹;不过在这里,大多数情况下我们见到的,是退化了的庸俗化了的狂欢式世界感受。”这个判断可与斯特恩们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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