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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相关内容。

  二是考虑事业单位特点。与企业相比,事业单位的成本信息需求更多元,成本核算对象也不局限于产品,《基本指引》总结归纳各类成本信息需求,规范了相应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归集和分配的一般性做法。此外,针对事业单位的特点,还列出了一些不计入成本范围的项目。

  三是紧密结合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基本指引》紧密结合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相关要求,以提高相关内容的可操作性,如规定单位应当以权责发生制财务会计数据为基础进行成本核算,成本项目的设置与财务会计明细核算的要求相协调,明确了成本归集的会计科目等。

  四是提炼各类事业单位共性。事业单位分布广泛、数量众多、类型各异,不同单位由于行业性质、业务内容等差异而存在多样化的成本核算需求和特征。《基本指引》从多样化中提炼出共性需求和特征,为各类事业单位的成本核算工作提供通用的指引,也为各类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等的制定提供基本遵循。

  问:《基本指引》的定位和作用是什么?

  答:《基本指引》旨在促进事业单位加强成本核算工作,提升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夯实绩效管理基础,主要定位和作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为事业单位树立成本的基本概念和理念,明确成本核算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为事业单位开展成本核算工作提供基本遵循依据;二是确立事业单位成本核算技术层面的顶层设计,统御各类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等的制定。

  问:《基本指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基本指引》共五章31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为总则,主要规定《基本指引》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以及成本、成本核算、成本信息需求等基本概念,成本核算应遵循的原则等。

  第二章为成本核算对象,主要规定单位确定成本核算对象的依据,以及按照维度、层次、特定成本信息需求所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

  第三章为成本项目和范围,主要规定成本项目的概念和设置要求,以及不计入特定成本核算对象成本范围的特殊情形。

  第四章为成本归集和分配,主要规定成本归集的会计科目,成本核算的主要方法,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概念,间接费用的分配原则,成本归集和分配的具体流程和要求等。

  第五章为附则,主要规定《基本指引》的参照执行范围和生效日期。

  问:《基本指引》的实施范围是怎样的?

  答:《基本指引》适用于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且开展成本核算工作的事业单位,行政单位、参照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非行政事业单位主体开展成本核算工作,可以参照执行。主要有两方面的考虑:一是《基本指引》在成本项目的设置、成本归集的会计科目等条款均体现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要求,需要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结合使用;二是《基本指引》施行后并不强制要求所有事业单位立即开展成本核算工作,而是为有成本核算需求或要求、已经开展或拟开展成本核算工作的事业单位提供基本遵循依据。

  问:《基本指引》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关系是怎样的?

  答:《基本指引》为事业单位开展成本核算工作提供基本遵循依据,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规范会计核算行为,成本核算与会计核算两者紧密相关又有所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成本核算以会计核算为基础,成本核算所需的相关基础信息数据主要由财务会计核算产生,财务会计有关明细科目设置和辅助核算应当满足成本核算的需要。二是部分成本核算结果会在会计核算上反映,当成本核算对象为自制或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品、建设工程项目、自行研究开发项目时,应当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规定分别通过“加工物品”“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会计科目归集和结转成本,并在财务报表中列示。三是事业单位大量成本核算活动虽以财务会计核算数据为基础,但其核算过程和结果相对独立于财务会计,除“加工物品”“在建工程”“研发支出”外,事业单位的费用大多通过“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会计科目归集,上述费用信息用于计算业务活动、项目、单位整体、内部组织部门、业务团队等特定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但成本核算的过程和结果无需在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中反映。四是会计核算具有强制性和统一性,而成本核算需要单位根据内部管理需求和外部有关要求因地制宜地开展,成本核算对象、核算方法的选择应当与单位行业特点、特定的成本信息需求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