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强化风险应对。统筹发展和安全,提高就业形势感知、科学决策和风险预警能力,稳妥做好风险防控应对。建立健全部门、科研机构、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联动分析机制,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数字技术,推动数字化、信息化监测统计平台建设。探索构建适应数字经济融合业务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加强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和新就业形态统计监测。(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落实责任,按照本意见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统计局
银保监会
证监会
知识产权局
全国总工会
全国工商联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