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7号              20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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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到期文件——财税[2015]3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现就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涉及的契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业改制

  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刘金涛——

  1、现行《公司法》对何为改制,未作出法律定义。整个《公司法》仅出现过一次改制,即“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

  2、本文出现的“整体改制”,言外之意,还有“部分改制”。本文说的免征契税的改制,仅指整体改制。

  3、本文所称整体改制包括三种形式:1)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2)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3)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4、根据《公司法》第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来看,企业改制应为依法改变企业原有的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模式或体制的一种运作方式,应包括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

  5、要想免征契税,必须: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

  二、事业单位改制

  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原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后企业中出资(股权、股份)比例超过50%的,对改制后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刘金涛——

  1、事业单位也可以改制为企业。

  2、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原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后企业中出资(股权、股份)比例超过50%的,对改制后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3、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免征契税的条件比企业改制免征契税的条件,稍显宽松。

  三、公司合并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