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本条在保留37号文的两大情形的情况下,新增“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的规定。
应注意是“增资”而不是所有的“投资”行为都适用该项规定。七、债权转股权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本条未做任何修改,继续执行。
注意本条的债转股,强调的是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八、划拨用地出让或作价出资以出让方式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承受原改制重组企业、事业单位划拨用地的,不属上述规定的免税范围,对承受方应按规定征收契税。以出让方式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 方式承受原改制重组企业、事业单位划拨用地的,不属上述规定的免税范围,对承受方应按规定征收契税。本条未做任何修改,继续执行。
注意该条规定的是对不在免税范围应该征税的情形。九、公司股权(股份)转让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在股权(股份) 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本条未做任何修改,继续执行。十、有关用语含义本通知所称企业、公司,是指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公司。
本通知所称投资主体存续,是指原企业、事业单位的出资人必须存在于改制重组后的企业,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投资主体相同,是指公司分立前后出资人不发生变动,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
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执行。本通知发布前,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契税尚未处理的,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可按本通知执行。本通知所称企业、公司,是指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公司。
本通知所称投资主体存续,是指原企业、事业单位的出资人必须存在于改制重组后的企业,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投资主体相同,是指公司分立前后出资人不发生变动,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
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执行。本通知发布前,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契税尚未处理的,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可按本通知执行。还是继续执行3年到2020年12月31日,特别提醒关注的是2018年1月1日——发文之日3月12日间发生的改制重组契税事宜尚未处理的可以按财税(2018)17号文处理。
按条文理解,已经缴纳的是不能退回的,是否能够退回真还得给当地税局沟通解决哈。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仍然是两部门联合发文发文日期2015年3月31日2018年3月12日发文日期相差不到三年。


  ——————————————————

  《税屋》(隶属于税友集团,总部位于杭州),现诚挚邀您考虑以下兼职(全职也可以)职位:财税内容整理、编辑、审稿、原创、规划、咨询等。。。。

  大概的一个方向:统筹财税知识体系架构,牵头或协助弄个你熟悉领域或行业的财税知识专题、原创约稿、内容审核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