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四)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加快对自然灾害频发地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重点加强长江中下游、黄河中游、淮河等重要流域的干支流,洞庭湖、鄱阳湖水系和局部山洪频发地区的防洪工程建设。
九、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三十五)中部地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认识,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改革,科学规划,精心组织,能力协作。要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防止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切忌急于求成。要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放在突出位置,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靠改革开放、靠市场机制、靠自力更生实现中部地区崛起的观念,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发展路子。
(三十六)在国务院领导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立专门机构负责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有关工作的协调和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根据文件精神抓紧研究本部门本行业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是一项涉及诸多方而的系统工程。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统一认识,同心协力,努力开创中部地区崛起的新局面。
后续文件——
国办函[2006]3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国发[2012]43号 国务院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