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在第十九规定:经电话、信函、网络、约谈等方式,仍无法排除疑点的,税务机关应当实地核查。税务机关在实地核查时,针对疑点,可以采取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税务检查的方式方法。

八、明确纳税评估所使用的文书
实施纳税评估,必然会涉及到在评估过程中和作出评估结论时要使用的法律文书的问题。考虑纳税评估管理办法是依据现行征管法,因此,办法中涉及到的文书都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文中的税收执法管理通用文书。包括《税务事项通知书》、《询问通知书》、《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处理决定书》等。

纳税评估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下载: doc 文件 

国税发[2005]4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