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加强乡镇环保力量,建立健全支撑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加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建立完善排污权和水权市场交易机制。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用好用足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面完成农信社改制。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加快实现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实现利润增长15%以上。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村产业化经营试点,有效盘活农村“沉睡资产”。积极做好教育、卫生、消防等领域专项改革。

  深化对外开放合作。落实中央、省惠台政策和便利港澳同胞在内地学习就业生活政策,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和欧美发达地区等交流合作。主动参与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分工合作,积极推动与“红三角”和高铁沿线重要城市的务实合作。落实莞韶全面帮扶共建三年行动,每个组团打造3—5项示范工程。进一步推动贸易通关便利化,发挥“铁海联运”作用,落实口岸提效降费改革,加快旭日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拓展国际营销网络。加强出口品牌建设,培育兰花出口基地等新增长点,推动外贸稳中提质。

  七、发展社会民生事业,促进发展成果共享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质量发展成果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广大群众成为发展的积极参与者和最大受益者。

  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积极促进就业创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力争城镇新增就业3万人。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逐步提高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报销比例提高到75%,推进医保即时支付结算向村级延伸,建立困难群众二次医疗救助制度。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建成市本级棚改住房3638套。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做好流浪乞讨、低保、五保等人员救助安置工作,规范敬老院、福利院等服务机构管理,完成10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幸福计划”项目建设。加强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实施教育水平提升计划,扩大公办和普惠性学前教育受益面,完成北江中学和市一中的公办初中办学,每个县(市、区)加快培育1所以上优质初中。完成执信小学搬迁改造,启动执信幼儿园迁建,完成东鹏中学新建和黄金村小学、建国幼儿园改扩建,建成11所信息化中心学校。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和校长职级制改革,开展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支持省属技校整合,创建省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市。推进省市共建韶关学院,启动松山学院、韶关学院医学院搬迁新建。

  全力建设健康韶关。大力提升医疗服务保障水平,谋划打造若干个三甲医院,推进粤北人民医院建设高水平医院,完成粤北二院传染病大楼主体工程。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建成翁源、南雄和乐昌第二人民医院,实施20间县级公立医院升级,完成8间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和200间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引进200名以上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建设远程医疗平台和区域信息平台。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城区80%学校周边创建为食品安全示范区。推进4个康养小镇建设。

  促进文化体育发展。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成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县工作,擦亮“韶文化”品牌,弘扬工矿精神,打造善美韶关。培育文化旅游、文化创意等文化产业。加强文化遗产保护,重点推进287处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修缮,建成红军长征粤北纪念馆,打造全省红色教育重要基地和红色旅游目的地。建设10间风度书房,推动市县图书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按二级以上标准建设。新建5个社区体育公园,举办国家级户外体育赛事活动,打造广东户外运动天堂。

  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建设13个市区社区服务中心,探索智慧社区服务综合体,推动“三社联动”,激发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活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加强“平安韶关”建设,强化基层派出所规范化建设,推进“雪亮工程”视频监控全域覆盖,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县、镇、村三级联动排查机制,启动信访维稳工作专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应急管理,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落实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推进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