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聚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构建更加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持续提升环境质量,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工程,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78%以上。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强化沱江、濑溪河流域治理,完成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和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确保全市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达85.7%以上。加大各类水体排查整治力度,巩固玉带河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快推进5万吨/年危险废物处置、1万吨/年医疗废物处置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二道溪污水处理厂(三期),确保中心城区、县城、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95%、85%、5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100%、98%、70%。着力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8%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80%以上。加大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力度,严肃生态环境责任追究。
加强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统筹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持续推进生态脆弱区治理,综合治理岩溶石漠化49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132.5平方公里。持续开展绿化泸州行动,重点推进“八大绿化工程”,大力实施森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0.8%,加快构建城乡绿化美化体系。
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清洁能源产业,提高绿色产业技术装备水平,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着力淘汰落后产能。加强资源能源节约,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和水资源管理制度。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转变,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推行绿色消费,鼓励绿色出行,让绿色发展理念更加*人心。
八、聚焦深化改革创新,着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着力深化改革创新,为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动力活力。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坚持去产能与优产能相结合,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结提升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加快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稳步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确保60%的村完成集体股份制改革。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平台公司向城市综合运营商转型,优化国有资产运营监管,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财力与事权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抓手,争取国省重大技术平台落户泸州,新增国家级孵化平台3个。深化与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等域外高校合作,支持西南医科大学博士授权单位(点)建设、四川警察学院建设高质量硕士学位授权点及外警培训基地,支持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三河职业学院等举办与城市发展紧密关联的学科专业,推动高校与城市同发展、同兴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家。办好第二届“中国泸州人才发展大会”、第六届“创业酒城·赢在泸州”创新创业大赛,打造川渝滇黔结合部创新创业服务高地。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应用,大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加快打造政务服务示范城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严格执行降本减负政策,降低企业融资、物流、水电气成本,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九、聚焦政府自身建设,努力建设新时代人民满意政府
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从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加强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扎实推进政府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永葆忠诚干净担当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