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和旗委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主要发展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左右,城镇和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和9%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以内。
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推动风险防范化解取得更大进展。落实坚定、可控、有序、适度要求,新上政府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债务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严格控制新增债务,有效防范风险隐患。完善年度债务化解方案,强化责任分解落实,盘活公共资源、闲置土地等国有资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完成年度化债任务。千方百计培植新税源,抓严抓实税收征管入库工作;合理配置财政资金,严格绩效评价,规范基层财务管理,优先做好“三保”工作;加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项目申报和再融资债券争取工作,有效解决经济发展建设投入不足问题。完善金融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开展金融信贷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民间高利贷整治等专项行动,支持金融机构依法处置不良贷款,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推动精准脱贫取得更大实效。围绕解决好“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落地落实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切实抓好产业扶贫,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依托资源优势,发展光伏、乡村旅游、电商等扶贫新业态,巩固发展天创黄芪、小尾羊等企业扶贫模式,稳定入股分红、订单合作、劳务用工等利益联结。做好政策兜底保障,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落实救助供养、大病救治、生活兜底等保障措施;保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帮扶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效解决“边缘户”问题,防止返贫和产生新的贫困。落实扶贫工作责任,继续强化动态管理,确保贫困人口应纳尽纳、帮扶政策应享尽享。扎实推进“阳光扶贫”“廉洁扶贫”,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抓好脱贫攻坚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年内确保完成123户247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任务。
推动污染防治取得更大成果。深化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草原生态环境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抓好燃煤散烧和工业废气治理,加强道路和建筑工地扬尘防控,推进宝鑫特钢等重点工业企业低排放改造,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施艾不盖河、扎达盖河水生态治理等项目,对河道及排污口开展常态化巡查监管,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打好碧水保卫战。完成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风险排查整治,推进地膜化肥减量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工业固废违规倾倒专项整治、工业园区固废渣场建设管理,打好净土保卫战。有序开展“散乱污”企业深度整治,帮助重点企业制定环境治理解决方案。完善巴音杭盖自然保护区管护机制,依法退出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
(二)着力抓好新动能培育,打造高质量发展引擎
聚力攻坚项目建设。坚持以项目建设引领经济发展,突出投量、投向、投效并重,全力以赴推动项目建设,全年组织实施亿元以上重点项目61个,年内完成投资70亿元以上、竣工20个以上。完善“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工作机制,实行项目前期手续全程代办、集中联审,全方位服务项目建设,力争3月底前所有项目四项手续全部办结,4月底续建项目全部复工,5月底新建项目全部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