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出台并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切实降低企业用工、用电、用气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降低民营企业市场准入门槛。推广“无还本续贷”等模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民营企业开展直接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提升市场竞争力。尊重民营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畅通民营企业维权服务渠道,为民营企业打造“重商、亲商、安商、护商”的公平竞争环境。
增强发展支撑能力。加强项目库建设,*开展“强产业,补链条”项目年活动,初步安排全县开工项目120个、竣工项目50个;县级重点项目95个,年度计划投资108.6亿元,列入市级重点项目61个,年度计划投资89.8亿元。全力推进霍口水库、昌西水库、淡头作业区码头泊位、将军帽作业区廪尾至新澳进港公路、宝钢德盛LNG气化站等项目建设。加强通航能力建设,推进罗源湾深水航道二期工程建设。加快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填方施工,加快建设工业园区水、电、气、路网和防洪排涝等各项功能配套,提升园区承载能力。
(二)坚持融合发展,着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打好乡村振兴“大会战”
加快农村产业兴旺。认真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安排3000万元用于促进八大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加快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推进食用菌等设施农业智能化、工厂化改造升级,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大力发展现代设施渔业,推进鉴江湾海洋牧场和圣塘二级渔港建设。推进生态茶园标准化建设,抓好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等创建工作。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开展飞竹、西兰等乡镇竹产业综合开发试点。实施质量兴农、品牌强农战略,完成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加快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加强与海峡两岸美丽乡村学院的战略合作,培育乡村振兴试点镇4个、试点村36个。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培育2个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点,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稳定增收。
促进农村生态宜居。*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安排美丽乡村新建村22个、再提升村13个,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省级1个、市级2个。推进南洋、水口洋2个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试点村建设。抓好古村落、古民居的保护开发。新建、改造提升一批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实现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继续推进“厕所革命”,新改建一批标准化城乡公厕。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和农民刚性住房审批,扎实开展“无违建”镇村示范点创建。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新改建农村公路20公里以上,完善农村电网、水利、环卫、通信、广电等基础设施配套,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提升农村治理水平。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健全乡村振兴服务站功能,推进农村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配强“一懂两爱”三农工作队伍,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培育一批引领乡村振兴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专业人才。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完善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坚持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与兜底保障并重,确保已脱贫户持续稳定增收。扶持革命老区村、少数民族村、边远乡村发展特色经济,基本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
(三)坚持创新发展,着力深化改革开放,打好后发赶超“突围战”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全面完成政府系统机构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全面铺开“证照分离”改革,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落实市场准入宽进严管。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严控政府债务风险。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参与民生领域投资。加大非法集资和恶意逃废债打击力度,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