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宜居环境不断改善。城镇路改棚改实现突破。推进规划体制改革,启动“多规合一”空间规划。投资7000多万元,改造东西环路、安平街等14条城区道路12.93公里,从根本上解决了“丁字路”“断头路”问题。启动建设区域、民主区域安置房项目,同时采取集中购买和企业新建方式,使历史遗留的回迁安置难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城市载体功能不断加强。投入1.66亿元,改造供水管线48.3公里,完成新水厂建设、老水厂改造运行,新水源地开工建设。铺设雨污排水管线1497延长米。铺设燃气中压管道9.8公里,小区庭院管线5.8公里,管网覆盖5500户。升级改造供热小区9个,新入热网小区12个。完成电业、鑫裕隆2个小区节能改造。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全天候保洁。城乡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完成哈肇路木兰段黑色路面改造工程招标工作。拓宽农村公路169.1公里,改造撤并建制村道路17.3公里。抢修水毁道路25公里、桥涵47座。完成广信村等3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启动农村垃圾转运处理体系。实施农村环境三年整治专项行动,完成生态红线省级试点前期工作。开展“治霾卫蓝”行动,完成燃煤锅炉年度淘汰任务。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编制完成境内26条河流“一河一策”方案。开展“清河行动”,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完成木兰镇存量垃圾场综合治理和吉兴乡新水源地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万亩。完成木兰达河治理四期、五期年度建设任务。植树130余万株,造林2万亩,松花江湿地公园湿地恢复190亩。全县严格执行秸秆禁烧要求,空气质量显著提升。
(五)民生事业长足发展。社会保障不断加强。扩大企业参保范围,新增参保企业9家、在职人员148人、个体户709人。劳务技能培训3000人次,劳务输出4700人。新增就业1485人,下岗失业再就业101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以下。稳步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大病救助工作,完成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主体工程建设。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新建、改造和维修学校25所,招聘特岗教师87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启动县级公共体育场田径跑道和人造草坪项目,新增乡村健身器材180件。基本完成历时五年之久的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设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栏。鸡冠山抗联遗址申报文物保护单位通过国家初评。新建村级文化活动广场6处,举办覆盖城乡的文艺演出、体育赛事120余场。安全稳定持续巩固。*开展“七五普法”“法治建设年”活动,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成社区矫正中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功打掉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破获恶势力犯罪案件7起。开展打击盗抢骗百日会战,起诉嫌疑人127名。调解各类纠纷822件。完成智能交通管控系统建设。持续加大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道路安全、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全面开展信访攻坚战百日行动,积极化解信访疑难案件,省级下交房地产领域突出信访有理案件全部解决。
(六)政府自身建设逐步增强。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形成常态化、制度化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相关要求。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100%。全面启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压缩现有机构编制规模。完成税务机构改革,大力推行网上办税。加强税源管理,清缴欠税961万元。强化债务管理,政府性债务风险得到稳控。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巩固深化“多证合一”“先照后证”成果。新设立内资企业247家、个体户942户。*推进“放管服”改革,制定权责清单3601项。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完成就业、扶贫等13个方面297个事项目录审批工作。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716条。政府诚信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加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提档升级门户网站、政务外网、网上办公系统。政府部门及乡镇、社区全部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实现网上办件。*推进政府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流程再造,优化事项771项,要件减少939个,环节减少674个。全县844项政务服务事项中,可网办事项743项,达到88%;“最多跑一次”事项802项,占比95%。
与此同时,民族宗教、妇女儿童、拥军拥属、统计、审计、司法、气象、档案、残联、地方志、老区促进等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