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村兴起来。探索以资源有效利用、物业管理等多种经营形式,拓宽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大力实施省扶持村级经济发展项目。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完善集体资产交易体系。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加大二三产项目招引力度,实现村营收入45万元以上村全覆盖。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优化星级村评比和村干部报酬发放机制。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学习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开展“四清四化”集中整治,巩固农村环境“五位一体”长效管理成果。*推进“镇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提升行动”,实施垃圾分类、河道综合整治等重点工程,建成一批美丽宜居乡村、特色田园乡村,创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完成改厕2.6万座,疏浚整治河道65条,历史违法及破落建筑治理率达50%,打造具有海安特色的乡村振兴示范带。
让农民富起来。坚持“富口袋”与“富脑袋”同步推进。全面落实富民政策,促进“四大创业主体”“三大特殊群体”增收,加快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开展“农技大讲坛”活动,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和公共文化建设,发挥新乡贤作用,完善村规民约,扩大道德讲堂、善行义举榜、“海安好人榜”示范效应,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健全殡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有序推进文明殡葬各项工作。深化村民小组“微自治”,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七、突出标本兼治,共建生态家园
环境是最稀缺的资源,生态是最宝贵的财富。今年,我们将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聚焦关键领域。*开展“蓝天、碧水、净土”行动,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扬尘等专项整治,确保PM2.5平均浓度明显下降,力争不超过43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超75%。*推进“河长制”“断面长制”,全面开展重点河流及其支流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省考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33.3%、市考地表水断面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质。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规模养殖场治理率达80%。全面启动“六小行业”综合整治。持续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风险防控,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切实抓好环境信访问题排查整治,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 、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6月底前整改到位,南通环保专项巡察交办问题年底前整改完成。
完善防治体系。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废油、废酸、一般工业污泥、金属表面处理废弃物等处置中心加快建设。全面推进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点位建设联网,探索建立污染源整治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快环境监测站建设,确保6月底正式运行。全面落实“十个必接”要求,推进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区镇建成区管网覆盖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均达70%以上。完成老旧小区雨污分流工程60个,新建村庄污水处理设施44个。完成角斜、墩头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启动污泥处理中心建设,排水监控中心加快运营。发挥危废处置中心作用,有效削减危废库存。促进秸秆、建筑垃圾等资源化循环化利用。
坚持绿色发展。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科学制定物种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强化生态红线区域环境管控,严格环保准入门槛。扩大水环境区域补偿范围,新增如海河、焦港河及通扬运河3条河流。加快实施绿化造林工程,新增成片造林0.5万亩,建成省级绿化示范村10个。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力度,设立生态文明建设杯。严格环境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同时统筹兼顾,避免“一刀切”。试点推行“环保管家”模式,引入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机构,帮助企业制定环境治理解决方案。实施精准化定制式环保普法,加大环境突出问题曝光和环境保护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
八、突出民生优先,提高幸福质感
民生无小事,民心聚民力。今年,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抓细抓实各项民生事业,让发展的每一刻都成为“民生时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