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

(三)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一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新增棚室菌2000万袋、设施菜2000亩、林下经济10万亩,畜牧业产值增长5%。加快一二三产融合进度,推进祥源米业、纳豆生物、中林集团鹅屠宰加工等亿元以上项目10个,全市新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户;加大绿色生态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80%以上绿色有机食品认证企业进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尽最大努力防控以非洲猪瘟为重点的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二是提升农村生活品质。新建农村公路300公里,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梯次推进,完成省定农危房改造任务,全市500户以上的行政村实现交邮合作全覆盖。*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推进“厕所革命”。三是扎实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广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入股产业化经营等模式,推进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落实国有林场改革政策,加强“一懂两爱”农村工作队伍建设,推进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社达到270个。

(四)统筹推进重点领域改革,重塑投资营商新环境。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多证合一”“多审合一”“多图联审”,逐步实现投资服务“一扇门”、审批受理“一扇窗”、共享数据“一网办”,“最多跑一次”审批事项占比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审批时限、要件、环节减少20%;探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加快“数字政府”和民生服务大厅建设,推进“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向基层延伸。二是扎实推进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国资国企改革。高标准完成市政府各部门“三定”,加快推进内设机构大科(室)制改革;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事业编制和事业机构各精简10%;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积极推进镜泊湖管理体制和新闻传媒集团改革。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建立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健全“五位一体”举报受理平台,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案件;加快“诚信牡丹江”建设,推进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

(五)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建设开放合作新高地。

一是加快绥东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等重大开放合作平台建设。加快试验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和“五个中心”建设,强化绥芬河综合保税区承载功能,量身定制比市经开区更优惠的保税物流中心(B型)招商政策,做好绥波跨境经济合作区前期工作。二是加快集疏运体系建设。重点加快建设绥芬河国际集疏运物流平台,推进东宁口岸升级国际客货运输口岸,加快绥东机场、东珲公路、牡佳客专建设,同步谋划推动牡符高铁、绥格铁路、牡敦客专和东北亚物流信息港建设;支持华晟内陆港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确保“哈绥符釜”班列持续运营。三是促进贸工一体化外向型产业发展。重点抓好食品加工、林木林纸、轻工建材等进出口加工基地建设,加快建设进出口加工产业集聚区和跨境连锁加工区。四是扩大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中俄地方合作交流年、中俄博览会等活动,办好中俄体育交流大会、中国国际口岸贸易博览会,推动对外合作在科技教育、医疗康养、文化体育等领域不断深化。

(六)科学统筹精准施策,重构协调发展新格局。

一是提升中心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快建设江南新城区,建设公铁联运中心,实现公铁“零换乘”,加快构建“快进慢游”综合交通网络;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改造市区棚户区500户;天然气入户新增1万户,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和城郊垃圾收运一体化项目建设。二是促进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改革创新开发区体制机制,推动市经开区剥离社会职能,回归经济职能;科学界定市区事权,加强市区两级职责衔接、工作联动;推动县域经济与城区经济差异化发展,确保县域经济分类考核重点指标、重点工作保位争先。三是创新区域协调发展机制。高标准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衔接土地利用、城市风貌、城乡建设、产业布局、旅游发展等规划;研究推动绥东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政策向牡丹江全域辐射、与俄超前发展区和自由港政策对接,鼓励县(市)区项目在各园区间“飞地建设”;认真研究、抢先布局我市在省会“两小时经济圈”的功能定位,加快融入哈长城市群,实现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