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克利斯朵夫

作者:罗曼·罗兰


  回到寓所,他心不在焉的整理书籍,随便打开《圣经》,看到下面的一段:
  “……我主说:因为锡安的女子狂傲,行走挺项,卖弄眼目,俏步徐行,把脚上的银圈震动得丁当作响,
  所以主必使锡安的女子头长秃疮,又使她们赤露下体……"①
  --------
  ①见《旧约·以赛亚书》第三章。
  读到这里,他想起高兰德的装腔作势,笑了出来,便心情轻快的睡了。接着他又自以为跟巴黎腐败的风气已经同流合污到相当程度,才会读着《圣经》觉得好笑。但他在床上反复背着这伟大的恶作剧的审判者的判决,想象这种事要是临到高兰德头上的情景,不禁象孩子般哈哈大笑了一会,睡熟了。他已经不再想到他新的郁闷。多一桩也罢,少一桩也罢……他已经习惯了。
  他照常到高兰德家上课,只避免跟她作亲密的谈话。她徒然表示难过,生气,玩种种花样:他始终固执着;两人都不高兴了;终于她自动想出理由来减少课程;他也找出借口来回避史丹芬家里的晚会。
  他已经尝够巴黎社会的味道,再也受不了那种空虚,闲荡,萎靡,神经衰弱,以及无理由、无目标、徒然磨蚀自己的、苛酷的批评。他不懂,一个民族怎么能在这种为艺术而艺术、为享乐而享乐的,死气沉沉的空气中过活。可是这民族的确活在那里,从前有过伟大的日子,此刻在世界上还相当威风;从远处看,它还能引起人家的幻象。它从哪儿找到它生存的意义的呢?除了寻欢作乐,它又一无信仰……
  克利斯朵夫正想着这些念头的时候,在路上突然撞见一群叫叫嚷嚷的青年男女,拉着一辆车,里面坐着一个老教士向两旁祝福。走了一程,他又看到一些兵拿着刀斧捶打一所教堂的大门,门内是一批挂有国家勋章的先生挥舞着桌椅迎接他们。这时他才觉得法国究竟还有所信仰,——虽然他不知道是什么信仰。人家告诉他说,政府与教会共同生活了一百年之后,现在要分离了,可是因为宗教不甘心脱离,政府便凭着它的权利与武力把宗教撵出门外。克利斯朵夫觉得这种办法未免有伤和气;但是巴黎艺术家的那种混乱的作风使他腻烦透了,所以遇到几个人为了什么公案——即使是极无聊的——而打得头破血流也觉得痛快。
  他不久又发见这种人在法国为数不少。政见不同的报纸互相厮杀得象荷马史诗中的英雄一般,天天发表鼓吹内战的文字。固然这不过是叫喊一阵,难得有人真会动手。但也并非没有天真的人把别人所写的原则付诸实行。于是就有奇奇怪怪的景象可以看到:什么某几个州府自称为脱离法国啦,几个联队闹兵变啦,州长公署被焚啦,征收员收税要大队的宪兵保护啦,乡下人烧了开水保卫教堂啦,自由思想者以自由的名义去攻击教堂啦,普渡众生的教主们爬在树上煽动葡萄酒省份去攻击酒精省份啦。东一处,西一处,几百万人摩拳擦掌,嚷得满面通红,结果真的动武了。共和政府先是巴结民众,然后又拔出刀来对付他们。民众却是把自己的孩子——军官与士兵——砍破脑袋。这样,各人都对别人证明自己理由充足,拳头结实。你在远处看,从报纸上看的时候,仿佛又回到了几个世纪以前去了。克利斯朵夫发见这法兰西——事事怀疑的法兰西——竟然是一个偏激若狂的民族。但他不知道究竟在哪方面偏激。为了拥护宗教呢还是反对宗教?为了拥护理性呢还是反对理性?为了拥护国家呢还是反对国家?——简直各方面都是。他们是为了喜欢偏激而显得偏激的。
  一天晚上,他偶然和一个有时在史丹芬家碰到的社会党议员交谈。虽然不是初次谈话,他可绝对想不到这位先生的身分,因为他们一向只谈音乐。这一回他才不胜诧异的发觉这位交际家竟是一个激烈政党的领袖。
  亚希·罗孙是个美男子,留着金黄的胡子,说话带着喉音,皮色很嫩,态度很诚恳,外表相当风雅,骨子里可是粗俗的,有时会不知不觉的流露出村野的举止:——譬如当众修指甲,跟人说话的时候象平民一样喜欢扯着别人的衣角,摇着别人的胳膊;——他能吃能喝,爱笑爱玩,胃口和兴致完全表示他是民间出身,只想掌握权势;人很灵活,能随着环境与对手随时改变态度,说话虽多,可是经过思索的;他懂得听人家的话,把听来的当场吸收;既有同情心,资质又聪明,对什么都感兴趣,——由于天性,由于社会的薰陶,也由于虚荣心;在某种限度以内他为人规矩诚实,就是说为他的利益用不着不诚实,或是不诚实有危险的时候,他是诚实的。


热门小说推荐:《重生野性时代》、《圣墟》、《武炼巅峰》、《飞剑问道》、《元尊》、《逆天邪神》、《都市超级医圣》、《都市奇门医圣》、《都市超级医仙》、《伏天氏》、《大道朝天》、《都市鬼谷医仙》、《明末好女婿》、《史上最强赘婿》、《三寸人间》、《凡人修仙之仙界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