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克利斯朵夫

作者:罗曼·罗兰


  剧中叙述一个女子嫁了个卑鄙的丈夫,生了个孩子;她离了婚,又嫁给一个她心爱的老实人。作者想借此说明,便是在这等情形中,离婚不独为一般成见所不许,抑且为人类天性所不容。要证明这一点是再方便没有了:作者设法使前夫在某次意外的情形中和离婚的妻子团聚了一次。这样以后,那女的并不继之以悔恨或羞惭。要说天性,这才是正常的反应。可是不,她反而更爱那个诚实的后夫。据说这是一种英勇的意识,出乎人情之外的表现!法国作家对于道德的确太生疏了:一提到它就会变得过火,令人难以置信。大家看到的仿佛尽是高乃依式的英雄,悲剧中的帝王。——而这些百万富翁的男主角,在巴黎至少有一所住宅和二三处宫堡的女主角,其非真是帝王吗?在这等作家眼里,财富竟是一种美,几乎也是一种德。
  但克利斯朵夫觉得观众比戏剧本身更可怪。不管是怎么不合理的情节,他们看了都若无其事。遇到发嘘的地方,应该教人哄笑的对白,由演员预先暗示大家准备的地方,他们便哄笑一阵。当那般悲壮的傀儡照着一定的规矩打呃,叫吼,或是晕过去的时候,大家便擤鼻涕,咳嗽,感动得下泪。
  “哼!有人还说法国人轻佻!"克利斯朵夫离开场子的时候说。
  “轻佻和庄严,各有各的时候,"西尔伐·高恩带着嗤笑的口气说。"你不是要道德吗?你现在可看到法国也有道德了。”
  “这不是道德而是雄辩!"克利斯朵夫嚷道。
  “我们这儿,"高恩说,"舞台上的道德总是很会说话的。”“这是法庭上的道德,"克利斯朵夫说,"只要是多嘴的人就会得胜。我压根儿讨厌律师。难道法国没有诗人吗?"于是西尔伐·高恩带他去见识诗剧。
  法国并非没有诗人,也并非没有大诗人。然而戏院不是为他们而是为胡诌的音韵匠设的。戏院跟诗歌的关系,有如歌剧院跟音乐的关系,象柏辽兹说的变了一种"**卖笑"的出路。
  克利斯朵夫所看到的,有一般以卖淫为荣的圣洁的娼妇,据说她们和上加伐山受难的基督一样伟大;——有一般为爱护朋友而**朋友之妻的人;——有相敬如宾的三角式的夫妇;——有成为欧洲特产的,英勇壮烈的戴绿头巾的丈夫。——克利斯朵夫也看到一般多情的姑娘徘徊于**与责任之间:依了**,应该跟一个新的情夫;依了责任,应该守着原来的情夫,一个供给她们金钱而被她们欺骗的老人。结果,她们很高尚的挑了责任那条路。——克利斯朵夫觉得这种责任和卑鄙的利害观念并没分别;可是群众非常满意。他们只需要听到责任二字,根本不在乎实际;俗语说得好:扯上一面旗,船上的货物就得到保护了。
  这种艺术的极致,是在于用最奇特的方式把性的不道德与高乃依式的英雄主义调和起来。这样就能使巴黎群众的荒淫的倾向,和口头上的道德同时得到满足。——可是我们也得说句公道话:他们对于荒淫的兴致还不及嚼舌的兴致。雄辩是他们无上的快乐。只要听到一篇美妙的说辞,他们便是给人抽一顿也是乐意的。不论是恶是善,是惊天动地的英勇的精神,是放荡淫佚的下流习气,只要象镀金似的加上些铿锵的音韵,和谐的字句,他们便一概吞下。一切都是吟诗的材料。一切都是咬文嚼字的章句。一切都是游戏。当雨果暴雷似的怒吼时,他们立刻加上一个弱音器,免得小孩子受了惊吓!——在这种艺术里,你永远感觉不到自然的力量。他们把爱情,痛苦,死亡,都变成浮华浅薄。象在音乐方面一样,——而且更厉害,因为音乐在法国还是一种年轻的艺术,还比较天真,——他们最怕"已经用过的"字眼。最有才具的人很冷静的在标新立异上面做功夫。诀窍是挺简单的:只要挑一篇传说或神话,把它的内容颠倒过来就得了。结果就有了被迫子殴打的蓝胡子,或是为了好心而自己挖掉眼睛,为阿雪斯与迦拉德的幸福而牺牲自己的卜里番姆。而这一切,①着重的还在形式。但克利斯朵夫(他还不是一个内行的批判者)觉得,这些重视形式的作者也不见得高明,只是一般抄袭摹仿的匠人,而非独创风格,从大处落墨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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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蓝胡子原是布勒塔尼传说中的人物,杀过六个妻子。卜里番姆为希腊神话中的人物,妒杀阿雪斯与迦拉德,终于被于里斯挖去双目。此处言法国诗剧作家专以传说与神话作翻案。
  这类诗的谎言,到了悲壮的戏剧中简直是谬妄之极。它对于剧中的英雄有这样一种滑稽可笑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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