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克利斯朵夫

作者:罗曼·罗兰


  他们最喜欢采用的剧中人物之一是多情的老人。他们的剧本中很多这个角色的肖像,使他们有机会把种种微妙的局面描写得淋漓尽致。有时,六十岁的老头儿把女儿当作心腹,跟她谈着自己的情妇;她也跟他谈着她的情夫;他们互相参加意见,象朋友一般;好爸爸帮助女儿犯奸;好女儿帮助父亲去哀求那个爱情不专的情妇,要她回来和父亲重续旧欢。有时,尊严的老人做了情妇的知己,和她谈着她的情夫,怂恿她讲述她放浪的故事,听得津津有味。我们还看到一大批情夫,都是十足地道的绅士,替他们从前的情妇当经理,监督她们的交际与其配的事。时髦女人朝三暮四。男人做着龟奴,女人谈着同**。而干这些事的都是上流社会,就是说资产社会,——唯一值得重视的社会。而那个社会允许人家借了高等娱乐的名义,羼些坏货色供应主顾。经过了装璜,坏货色也很容易销售,把年轻的妇女与年老的绅士逗得笑逐颜开。但是其中有股死尸的气息跟起家的气息。
  他们戏剧风格之混杂也不下于他们的感情。他们造出一种杂揉的土话,把各阶级各地方迂腐而粗俗的口语,把古典的,抒情的,下流的,做作的,幽默的,胡说八道的,不雅的,隽永的话,统统凑在一处,好象带着外国口音。他们天生的会挖苦人,滑稽突梯,可是很少天趣;但他们凭着乖巧的手法,能仿着巴黎风气制造出一些天趣。虽然宝石的光泽不大美,镶工未免笨重繁琐,放在灯光下面至少会发亮:而只要有这一点就足够了。他们很聪明,观察很精密,却有些近视;几百年来在柜台上磨坏了的眼睛是要用放大镜来检视感情的,他们把小事扩大了好几倍,而看不见大事;他们因为特别喜欢假珠宝的光彩,所以除了他们暴发户心目中的典雅的理想以外,什么都不会描写。那简直是极少数游手好闲的人和冒险家争夺一些偷来的金钱与无耻的女性。
  有时,这些犹太作家真正的天性,由于莫名片妙的刺激,会从他们古老的心灵深处觉醒过来。那才是多少世纪多少种族的一种古怪的混合物;一阵沙漠里的风,从海洋那边把土耳其杂货铺的臭味吹到巴黎人的床头,带来闪烁发光的沙土,奇怪的幻象,醉人的肉感,**的神经病,毁灭一切的欲念,——似乎希伯莱的勇士撒姆逊,从几千年的长梦中突然象狮子一般的醒过来,挟着疯狂的怒气把庙堂的支柱推倒了,压在他自己和敌人身上。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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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非力士人拘囚撒姆逊,一日将其带往祭神大会,意欲当众加以羞辱。撒姆逊默祷上帝赐还神力(此神力被爱人达丽拉潜割头发后丧失),乃推倒庙堂,与非力士王及在场群众同归于尽。
  克利斯朵夫掩着鼻子,对高恩说:
  “这里头力量是有的;可是发臭。够了!咱们去看看别的东西罢。”
  “你要看什么?”
  “法国啊。”
  “这不就是法国吗?"高恩说。
  “不是的,"克利斯朵夫回答,"法国不是这样的。”
  “怎么不是?还不是跟德国一样吗?”
  “我绝对不信。这样的民族活不了二十年的:此刻已经有股霉味儿了。一定还有别的东西。”
  “再没有更好的了。”
  “一定有的,"克利斯朵夫固执着说。
  “噢!我们也有很高尚的心灵,"高恩回答,"也有配他们胃口的戏剧。你要看这个吗?有的是。”
  于是他把克利斯朵夫带到法兰西剧院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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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法兰西剧院(亦称法兰西喜剧院)为法国四大国家戏院之一。
  那天晚上,演的是一出现代的散文体喜剧,讨论某个法律问题的。
  一听最初几句对白,克利斯朵夫就不知道这剧情发生在哪个世界上。演员的声音异乎寻常的宏大,沉着,迟缓,做作,每个音节都咬得非常清楚,好象教朗诵的功课,又象永远念着十二缀音格的诗,夹着些痛苦的打隔。姿势那么庄严,差不多跟教士一般。女主角披着古希腊大褂式的寝衣,高举着手臂,低着脑袋,活象神话里的女神,调弄着美妙的低音歌喉,迸出最深沉的音,脸上永远挂着苦笑。高贵的父亲踏着剑术教师般的步子,道貌岸然,带着阴森森的浪漫色彩。年轻的男主角很冷静的尖着嗓子装气声。剧本的风格是副刊式的悲剧:通篇都是抽象的字眼,公事式的修辞,学院派的迂说。没有一个动作,没有一声出人不意的呼号。从头至尾象时钟一样呆板,只有一个严肃的问题,一个剧本的雏形,一副空洞的骨架,外边却毫无血肉,只是一些书本式的句子。那些想要显得大胆的讨论,其实只表示鳃鳃过虑的思想,和那种矜持的小市民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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