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发布时间:2019-04-19 23:03:26
(三)部门审核
市商务局对各区县(市)提交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合格的项目提交专家评审。
(四)专家评审
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出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
(五)资金审核
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拟定资金分配方案,报请市政府审定。
(六)结果公示
市商务局将经市政府审定的资金分配方案在《长沙晚报》、长沙市商务局门户网上同步公示。
(七)集中支付
项目公示无异议的,扶持资金按程序拨付到各企业。
五、相关要求
各资金申报企业根据相关要求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各类财政资金,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生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六、联系方式
1. 市商务局联系部门:电子商务处
联系电话:8866801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 市财政局联系部门:对外经济贸易处
联系电话:88665792
3.长沙市财政平台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88665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