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顶商人胡雪岩

作者:高阳

胡 雪岩打断秦寿门的话问道:“不是说可以活三个月?何以前后一个月不到?”

“少安毋躁,”秦寿门笑道,“当然另有道理,不然何以鬼见了都愁?”他接着又讲

既称“斩立决”,等“钉封文书”一到,就得“出红差”,知县升堂,传齐三班六房和刽子手,把犯人从监狱里提了出来,当堂开拆文书。打开来一看,知县愣住了,封套上的姓名不错,里面的文书,完全不对,姓名不对,案情不对,地方也不对,应该发到贵州的,发到浙江 来了。

没有核准斩立决的文书,如何可以杀人?犯人依旧送回监狱,文书退了回去。杭州到京师,再慢也不过二十天,但是要等贵州把那弄错了的文书送回刑部,“云贵半爿天”,一来一往就三个月都不止,便宜了贵州的那犯人,平白多活了几个月。

“这不用说,当然是在部里做了手脚?”王有龄问。

“是的。”秦寿门答道,“运动了一个刑部主事。这算是疏忽,罚俸三个月,不过几十两银子,但就这样一举手之劳的‘疏忽’,非一千银子不办。”

“这是好事!为人延嗣,绝大陰功,还有一千两银子进帐。”胡 雪岩笑道:“何乐不为?”

“其奈坏法何?”秦寿门说,“倘或查封、抄家的文书,也是这么横生枝节,国库的损失,谁来认赔?”

“若有其事,也算疏忽?”

“此是何等大事,不容疏忽也不会疏忽。国法不外乎人情,所以听讼执法,只从人情上去揣摩,疑窦立见。譬如说某人向来精细,而某事忽然疏忽,此一疏忽又有大出入,其事便可疑了。又譬如‘例案’,向来如此办理,而主管其事的忽然说,这么办是冤枉的,驳了下来,甚至已定谳的案子,把它翻案。试问,这一案冤枉,以前同样的案子就不冤枉?何以不翻?只从这上面去细想一想,其中出了什么鬼?不言可知。”

听这番话,足见得秦寿门是个极明白事理的人。王有龄当然觉得欣慰。但刑名一道对县官的前程,关系太大,老百姓对父母官的信服与否,首先也就是从刑名上看。只要年成好,地方富庶,钱粮的浮收及各种摊派,稍微过分些,都还能容忍,若是审理官司,有理的一方受屈,无理的一方赢了,即或是无心之失,也会招致老百生极大的不满,说起来必是“贪赃枉法”。所以王有龄对秦寿门看得比杨用之重,事先跟胡 雪岩说好了的,自己不便频频质疑,要他借闲谈多发问,借以考一考秦寿门的本事,此时便又递了个眼色过去。

于是胡 雪岩装得似懂非懂的样子,用好奇而仰慕的语气问道,“都说刑名老夫子一支笔厉害,一个字的出入,就是一家人的祸福,又说‘天下文章在幕府’,我问过人,也就不出个所以然。今天遇见秦老夫子,一定可以教一教我了!”

又捧刑名师爷又捧他本人,这顶双料的高帽子,秦寿门戴得很舒服,致且酒到半酣,谈兴正好,便矜持地笑道:“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何术?’所谓‘天下文章,出于幕府’,言其实用而已,至于一个字的出入,关乎一家人祸福,这话倒也不假。不过,舞文弄墨,我辈大忌。总之,无事不可生事,有事不可怕事。”

在座的人连连点头,吴委员肚千里有些墨水,尤其觉得“舞文弄墨,我辈大忌”八个字,近乎见道之言,因而说道。“我也要请教!”

“先说无事不可生事”

秦寿门讲了个故事作例证:曾有一省的巡抚与藩司不和,巡抚必欲去之而后快,苦于那藩司既清廉又能干,找不着他的错处。后来找到一个机会,文庙丁祭,那藩司正好重伤风,行札的时候,咳个不停,巡抚抓住他这个错,跟幕友商量,那幕友顺从东家的意思,舞文弄墨,大张旗鼓,奏劾那藩司失仪不敬。

凡有弹劾,朝廷通常总要查了再说,情节重大则由京里特派钦差,驰驿查办。类此事件,往往交 “将军”或者“学政”查报。那一省没有驻防的将军,但学政是每一省都有的,这位学政文庙丁祭也在场,知道藩司的失仪,情非得已。就算真的失仪,至多事后教训一顿,又何至于毛举细故,专折参劾?

由于这一份不满的心情,那学政不但要帮藩司的忙,还要给巡抚吃点苦头。但是他不便公然指摘巡抚,让朝延疑心他有意袒护藩司,所以措词甚难。这位学政未曾中举成进士以前,原学过刑名,想了半天,从巡抚原奏的“亲见”二字中,欣然有悟,随即提笔复奏,他说他丁祭那天,虽也在场,但无法复查这一案,因为他“位列前班,理无后顾”,不知道藩司失仪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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