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表》是《文心雕龙》的第二十二篇,论述章、表两种相近的文体。本篇所论章、表,和以下两篇所论奏、启、议、对等,都是封建社会臣下向帝王呈辞的文体。这类文体,历代名目繁多,且不断有所变化。以上几种,是先秦到魏、晋期间几种常用的文体。
本篇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讲章表的意义及其产生、形成过程。第二部分评论汉、晋期间一些主要章表的成就。第三部分论章表的写作特点,提出“繁约得正,华实相胜”的基本要求。
章表这类向帝王的呈文,文学意义是不大的。篇中反复提到“对扬王庭”、感恩戴德等,固然是这类文章中屡见不鲜的,也反映了刘勰较为浓厚的封建意识。但章表奏议既是直陈帝王之制,往往就是历代文人的精心之作。从萧统的《文选》开始,这类文章为历代作者和选家所重视,是有一定原因的。即本篇所论及的孔融《荐祢衡表》、诸葛亮《出师表》等,也是古来传颂不绝的名篇。所以,研究这类作品,不仅为研究古代文体论所必须,对探讨古代陈情议事的散文,也是不可不注意的一个方面。刘勰论章表,对汉、晋作品大多做了过高评价,唯不满于魏初的靡丽不足之作;虽主张“华实相胜”,却明确提出“以文为本”,强调“君子秉文,辞令有斐”。对“诗赋欲丽”的作品,刘勰主张“述志为本”(《情采》);对须要“肃恭节文”的章表,却主张“以文为本”:这种不同态度,是值得注意的。再就是他反对“情为文屈”而要求“辞为心使”,做到辞与意的统一,也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
(一)
夫设官分职,高卑联事1。天子垂珠以听2,诸侯鸣玉以朝3。敷奏以言4,明试以功5。故尧咨四岳6,舜命八元7;固辞再让之请8,俞往钦哉之授9,并陈辞帝庭,匪假书翰10。然则敷奏以言,则章表之义也;明试以功,即授爵之典也11。至太甲既立12,伊尹书诫13;思庸归毫14,又作书以赞15。文翰献替16,事斯见矣。周监二代17,文理弥盛18。再拜稽首,对扬休命19,承文受册20,敢当丕显21;虽言笔未分22,而陈谢可见。降及七国23,未变古式,言事于主,皆称上书。秦初定制,改书曰奏。汉定礼仪,则有四品24: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议。章以谢恩,奏以按劾25,表以陈请,议以执异。章者,明也。《诗》云26:“为章于天。”27谓文明也。其在文物28,赤白曰章29。表者,标也。《礼》有《表记》30,谓德见于仪31。其在器式32,揆景曰表33。章表之目,盖取诸此也。
〔译文〕
朝廷设官各司其职,各级官吏共同治理国家大事。天子戴着皇冠受理政事,诸侯佩着玉器前来朝见。群臣上奏各种政见,帝王便据以查核其功绩。相传古代帝尧曾向诸侯之长提出询问,帝舜曾任命八个贤人;于是臣下有再三辞让的请求,帝王用信任和肯定的话授以重任:这些都是在朝廷上口头的对答,并未通过纸笔写成书面文件。可是,用言辞向帝王陈述,就具有进奏章表的意义了;帝王对臣下功绩的查核,也就是一种授予爵位的仪式了。到商代的太甲立位,大臣伊挚曾写《伊训》来训诫太甲;及至太甲改过而思念常道,从被流放的地方回到毫都,伊挚又作《太甲》三篇来赞美他。用书面文辞来扬善弃恶,就从此开始了。周王朝继承借鉴夏、商两代的制度,礼仪更为隆重。臣下对帝王常称:再三叩头、报答美命、敬受册封、敢当重任等,这些虽是口讲笔写兼用,但陈辞谢恩之义是明显的。到了战国时期,仍用商周格式,对帝王呈文,都叫“上书”。秦初确定制度,才改“书”为“奏”。汉代规定礼节仪式,便把对帝王的上书分为四种:第一种叫“章”,第二种叫“奏”,第三种叫“表”,第四种叫“议”。“章”用于谢恩,“奏”用于揭发检举,“表”用于陈述请求,“议”用于提出不同的议论。所谓“章”,就是明。《诗经》中说,银河“为章于天”,意为文采明显。对于有文采的事物来说,红白交错就是“章”。所谓“表”,就是表明。《礼记》中的《表记》,就是君子的品德外现于仪表的意思。对于用作标志之物来说,测量日影的器具就叫“表”。“章”、“表”的名称,就取之于这种意义。
〔注释〕
1 联事:联合处理政事。
2 垂珠:古代帝王的礼冠上有十二条丝绳,绳端系白玉珠。蔡邕《独断》称,汉明帝“诏有司采《尚书·皋陶篇》及《周官》《礼记》定而制焉,皆广七寸,长尺二寸,……系白玉珠于其端,是为十二旒(liú流)”。听:指听政,受理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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