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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和商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18 12:47:21

按照《中共xx县委 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x委发〔2018〕x号)和《xx市旅游局关于印发〈xx市旅游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x成旅发〔2018〕x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稳、准、狠地打击黑恶势力,依法严惩旅游和商务行业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为全县加快建设“生态宜居城、创意新xx”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旅游和商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和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旅游秩序科,办公室主任由秩序科科长兼任。

三、任务目标

坚决打掉涉旅涉商黑恶势力,严惩涉旅涉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铲除其“保护伞”;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涉旅涉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确保涉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进行;建立健全涉旅涉商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产生,防止涉旅涉商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四、方法步骤

这次涉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造势调查**底阶段(2018年6月至12月)

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调查**底,**清涉旅黑恶势力犯罪情况。

第二阶段:侦查破案打击处理阶段(2019年1月至12月)

严厉打击涉旅涉商行业的“黑车”、“黑导”、“黑店”、“黑社”,以及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欺客宰客等违法行为;巩固工作成果,深挖潜藏的涉黑犯罪分子及其“关系网”、“保护伞”。

第三阶段:完善机制总结经验阶段(2020年1月至12月)

组织对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检查验收,进一步建立完善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持续时间长、覆盖面广,为切实开展好此项工作,现提出要求如下:

(一)各科室要深刻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拿出雷厉风行的实际行动,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各科室要根据我局成立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工作分工,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涉旅涉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职责任务,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发现和预防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苗头。

(三)要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各景区景点、商场超市、市场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攻势。在日常培训和宣传中,增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的学习,提高从业人员和游客同黑恶势力斗争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