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层面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18 12:40:55
3.集中宣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过报刊、网站及时宣传全省食品安全监管成果,进一步宣传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商标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工商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会同有关部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成果和重大举措。
(十三)省质监局(7月31日)
1.通过“12365”举报电话平台,采取现场咨询和讲解食品相关产品的常识。
2.印制食品安全相关产品宣传小册并发放给广大消费者,全面解读食品相关产品,促进消费者了解食品相关产品与保障食品安全之间的关系。
3.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参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4.在xx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微信微博、xx质量监督报、xx质量杂志进行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