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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18 12:35:52

根据《中共xx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x办发电[2018]x号)、《中共xx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办发电[2018]31号)和《全市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精神,今年5月在交通运输系统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咸宁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赤壁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筒称《问责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加强党规党纪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各级党组织、每名党员,为赤壁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集中学习宣传活动

1.充分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心组学习、廉政党课、专题报告会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章》《宪法》《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责任单位:局党办、局主体办、各单位党组织)

2.运用车船、显示屏、专栏、展板等多种载体,*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章》《宪法》《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责任单位: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局办公室、各单位党组织)

3.组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章》《宪法》《监察法》知识测试活动,加强对各单位开展测试活动情况的督促检查。(责任单位:市纪委驻局纪检组)

4.参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章》《宪法》《监察法》知识竟赛活动。(责任单位: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各单位党组织)

(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链”深化拓展活动

1.开展预备党员及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洁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局党办、各单位)

2.开展以培养优良家风为主要内容的家庭助廉活动。(责任单位:局工会、各单位)

3.开展干部廉政谈话活动。(责任单位:局党组、市纪委驻局纪检组)

(三)开展正面廉政教育活动

1.*推进廉洁工程建设。结合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打造一批廉洁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局党组、市公路局)

2.开展特色主题教育活动。参加市《文化赤壁·经典传唱暨清风咏志?诵读经典》特色廉政文化教育活动,切实提升廉政文化影响力;积极参与廉洁诗会、廉政征文、廉政摄影比赛等特色活动,用更多接地气、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反腐倡廉工作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责任单位:局工会、局团委、各单位党组织)

3.组织收看武汉市纪委拍摄的“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的党使命担当”、黄冈市纪委拍摄的“革命时期铁的纪律”专题片,组织收看以何功伟事迹为原型的微电影《碧血天香》,弘扬红色革命文化。(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单位党组织)

4.围绕端午、中秋、春节等重要节日日,结合传统风俗节庆,融合廉洁元素,开展廉洁教育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各单位党组织)

(四)开展反面警示教育活动

1.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省纪委监委拍摄的警示教育片和系列以案说纪短片、咸宁市纪委监委拍摄的警示教育片《迷失》《我们决不当李自成》。(责任单位: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各单位党组织)

2.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咸宁市、赤壁市纪委监委编印的近两年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责任单位: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各单位党组织)

3.组织党员干部参观闯王文化园廉政教育馆,促使党员干部知戒惧、明行止。(责任单位:各单位)

4.组织党员干部及家属旁听市人民法院庭审,现场接受廉政警示教育。(责任单位:各单位)

5.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重违纪违法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案例,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咸宁市纪委监委编印的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及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责任单位:局党办、局主体办、各单位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