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18 12:35:14
(三)抓好落实。宣传周期间,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加强节能宣传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宣传效果。省节能办将派工作人员进行走访检查。请各地区、各单位及时将当天宣传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发送省管局。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将图片音像资料及总结材料于6月20日前报送省管局(电子邮箱:xx),省管局将对各地区、各单位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及报送稿件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