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18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xx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xx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教学发〔2018〕x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优选的原则,并结合学校教学资源容纳的情况,制定我校2018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2018“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障专升本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 “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分管教学副校长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
成 员: 教务处、学生处、宣传部、纪委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运行科,由教务处分管学籍的副处长负责总体工作安排,运行科科长负责收集资料和联络相关事务。
二、选拔对象与录取专业
选拔对象为xx市普通高校具有高职(专科)正式学籍的2018届能够正常获得毕业资格的2018届毕业班学生,含退役复学和“3+2”“五年一贯制”毕业班学生。招生的专业目录见2018年xx三峡学院“专升本”本科专业计划及本专科专业对照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
三、选拔要求
参与选拔的2018届高职高专毕业班学生同时达到下列全部要求的,即具备被选拔资格。
退役士兵考生,达到下列第1、3、4、5款要求,即具备被选拔资格。
1.在校期间表现良好。若受过处分,截止报名时,其处分影响期已过,并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2.成绩优良。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等次奖励的考生,可以申请免试选拔。
3.能正常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按时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和通过毕业离校审查。
4.身心健康,符合有关专业体检要求。
5.自愿申请。
四、录取原则和公示程序
在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下,专升本工作由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
1.学校不加试。
2.各专科考生的学校负责专升本志愿填报的工作人员在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成绩公布后7天内将考生报名申请表等材料寄送至我校教务处(xx市万州区天星路666号xx三峡学院教务处综合楼513,邮编404100,电话58106158),且按学校规定格式传输考生报考信息等电子数据。
3.材料送达后,我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立刻审核专科专业范围和类别是否符合本科专业报考要求,对不符合选拔要求的学生进行退档。
4.请各位考生慎重填报志愿,符合我校本科专业报考条件者,学校根据第一、二志愿专业、校内调剂专业的顺序,按专升本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5.按照上级规定,学校通过教务处网站公示预录取学生名单,公示信息主要包括考生姓名、专科类别、专科专业、专科学校、专升本统考成绩、预录取年级专业等。
五、备案、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待遇
1.由市教委备案后再发放录取通知书,再统一寄送至推荐学校教务处,由推荐学校发送学生本人。
2.“专升本”学生不得转学,其日常管理、毕业待遇等与我学校相同年级、专业、性质、类别的学生相同。同时,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将在普通“专升本”学生学历证书上注明“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位证书颁发按有关规定执行。
3.凡有未达到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和查实,即取消相应学生的相应资格,已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
六、其他事项
1.“专升本”学生报到时按本校的报到须知的要求、持专科阶段的毕业证书等材料报到注册。
2.学生在入学报到后,编入我校本科相应专业的二、三年级学习,学籍管理、学习过程、毕业和授位管理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升本”学生应按规定对未曾获得学分的相应本科专业主要课程予以补修,并按规定缴纳相应的学分费用。
3.本实施办法由xx三峡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