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清明及“壮族三月三”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十)特种设备方面:排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维护保养情况、气瓶的普查登记情况;学校锅炉、各气瓶充装经营单位等安全状况。
(十一)学校方面:加强校舍检查和维修,停止使用被定为D 级危房的校舍。
(十二)电力方面:电网设备安全运行、维护情况;防火、防雷电设施的配备、使用和维护情况;重要用户供电安全管理情况;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措施落实情况,电网运行方式的复核审查情况。
此外,城市供水、公共交通等行业(领域)也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排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在前段时间开展的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基础上再次*开展大检查活动。这次大检查活动采取企事业单位自查,镇有关单位组织、督促、指导企业自查,镇专项检查组(专项检查组安排详见附件1)组织专业检查督查,镇督查组(督查组安排详见附件2)组织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自改阶段(3月23日以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有关单位检查督查阶段(本文下文之日起至4月30日):各有关单位在企事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层层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的全面检查督查,对事故易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检查督查。
1.镇政府组织、督促、指导企业自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或隐患,要按治理要求,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全面进行治理,建立安全检查和治理台帐。
2.镇专项检查组组织检查督查。镇专项检查组结合企业自查自纠的情况,对本行业或领域进行全面检查督查。
3.镇督查组组织督查。对各有关单位以及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检查督查。
(三)总结和迎接上级督查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行业领域牵头部门,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开展。同时,及时做好迎接上级督查组到我镇督查的各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制定活动方案,立即动员部署,做到层层发动、层层部署、层层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面彻底、不走过场。各领导干部要亲自带队*基层开展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跟踪到底、整改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将排查任务落实到车间、班组和每个岗位,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二)注重源头,即查即改。各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在建项目、重点企业要从勘探和设计的源头查起,查勘探是否符合要求,设计是否符合规范,生产和施工是否符合规程,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并掌握安全规范和作业规程等进行全面排查。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对排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进行切实整顿,及时消除隐患和问题;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三)保持高压,打击非法。各有关单位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排查和处罚打击力度。特别是要落实各牵头单位的“打非”工作责任。对“打非”工作不力、非法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惩处、安全生产秩序混乱的地方,要进行诫勉约谈和警示通报、挂牌和跟踪督办。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企业,供电部门一律停止供电;交通部门严禁非法产品上路运输;工商和质监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猖獗、后果严重的地区和企业,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
(四)严格查处,严肃追究。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调查处理,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要认真执行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非法违法、瞒报谎报较大事故跟踪督办制度,确保按期结案,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并跟踪督促事故责任和整改措施的落实。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找隐患,堵塞漏洞,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同类事故重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