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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2018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18 12:23:36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开展城乡基础设施等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的通知》(x政办明电〔2018〕x号)、《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从而有效防止近期灾害天气对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危旧房屋可能造成的危害,堵塞城乡安全管理漏洞,补齐城乡安全管理短板,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经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全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城乡基础设施开展全覆盖、地毯式排查,排查隐患,及时整改,落实责任,夯实基础,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全面实现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全镇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成立组织,明确检查范围:

此次大检查重点为城乡基础设施和各工矿商贸企业、烟花爆竹、危化品行业等。其中城乡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设施、水利设施、电力通讯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城乡危旧房屋等。具体范围为:

1、基础设施:包括城镇道路桥梁、供水、排水、供气、供热、园林绿化、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加气站、油气储运设施等。

2、交通设施。包括公路、铁路、水运交通设施,汽车站、火车站及码头服务区,物流配送中心,城乡公共交通等工程。

3、水利设施。包括水库、涵闸、排灌泵站、堤防等工程。

4、电力通讯设施。包括水电站、变电站(所)、输电线路、城乡供配电设施,通讯网络与基站等工程。

5、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幼儿园)、社会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文化体育场馆、旅游景区、公园,停车场、加油站、游乐设施、电梯、较车,商场、消防设施、邮政设施、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大中型沼气设施,结建人防等工程。

6、城乡危旧房屋。包括城市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危旧房以及农村危旧房等。

根据工作需要,镇成立四个检查组:一组由镇政府副镇长赵子岳任组长,成员有安监办、派出所、市监所等单位负责人,检查范围是加油站、渡口、各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特种设备、道路交通、各厂矿企业等;二组由镇委宣传委员杨峰任组长,成员有中心校、卫生院、综治办等单位人负责人,检查范围是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卫生室等单位;三组由镇委委员、武装部长王山虎任组长,成员有农业办、民政所、派出所等单位负责人,检查范围是敬老院、社会福利机构、人员密集场所、网吧、超市、宾馆、农贸市场等领域消防安全。四组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王兴军任组长,成员有国土分局、规划所、水利站、供电所等单位负责人,检查范围是城乡危旧房屋、水利设施、电力通讯设施、建筑领域的建筑施工企业等。

三、时间步骤:

从2017年12月29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共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7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16日):各单位、厂矿企业自查阶段。各有关单位成立组织,制订检查方案,同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 “谁主管、谁负责” 和“管业务、管安全”的原则组织本单位、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突出隐患排查整改、打击非法期违法行为等。

第二阶段(2018年1月17日至1月25日):联合检查阶段。镇政府组织公安、市场监管、国土、规划、供电、安监、工会、民政、纪检、中心校、卫生院等部门进行联合或专项安全检查。

第三阶段(2018年1月26日至1月30日):隐患整改阶段。针对各单位、厂矿企业自查、镇联合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定人、定措施、定时限进行落实整改。

第四阶段(1月31日至2月20日):验收阶段。由镇安监办负责,重点突出对查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

四、检查重点和检查责任单位:

1、突出对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大检查。检查责任单位:派出所。重点对超市、网吧、饭店、浴室、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加油站、液化气充送点、加气站、游乐设施、农贸市场等公共聚集场所开展拉网式检查,着重检查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或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