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总支2017年度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18 12:21:51
4. 组织评定。召开支委会,综合自评、民主评议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填写《xx农林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4)。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被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党员数原则上不超过正式党员总数的15%(教工、学生**计算),对确定为优秀等次和不合格等次的,要报学院党总支审批。
5. 表彰处理。对优秀党员,由党组织进行口头或书面表扬,优先推荐“两优一先”及其他先进。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
(三)工作要求
1.要加强领导,严格程序,落实要求,做到领导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
2.应结合党员日常管理(包括党员先锋指数管理等)和专题学习情况做好党员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工作。
3.材料报送:请各支部于2018年1月22日前上交专题组织生活会总结、《浙江农林大学民主评议党员鉴定表》、《浙江农林大学民主评议党员互评表》、《浙江农林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