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2017年度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政办秘〔2017〕 号)文件要求,不断提高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规范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
1.建立和完善保障重大行政决策公开的制度。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重大决策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办公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2.科学设置重大行政决策网上征求公众意见渠道。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和部门网站的首页专设行政决策征求意见栏,建立畅通的有利于公众依法有序参与决策、发表意见的网上渠道。
3.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与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拟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各方面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要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要将规范性文件草案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和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落实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规范性文件审议通过后,要依法及时通过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及时公开继续有效、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开纳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及修改后的文本。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4.进一步完善气象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根据权力清单清理结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局网站公开行政权力总表、不同种类行政权力分表、责任清单表、廉政风险点公开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5.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继续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行政审批事项均要发布行政审批服务指南,放置于行政审批窗口,并通过电子显示屏、信息查阅平台公开,同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行政审批栏目的“服务指南”子目公开。服务指南要按行使的权力项目逐项公开,内容涵盖审批项目的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形式、有无年检要求以及注意事项等,方便公众办事。
6.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资格公开工作。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获得的行政执法资格,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局网站向社会公开,有效促进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公示制度落实。
7.依法落实行政执法告知、听证、公示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前,依法采取听证或公示的方式听取利害关系人或公众的意见,保障利害关系人知情权,执法告知、听证等文书应依法送达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其中涉及公共或公众利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公示的,应通过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或发出听证公告,举行听证,听取公众意见,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认可度。
8.深化财政资金信息与审计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三公”经费预算与使用情况;财政专项资金年度安排、分配及使用结果。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公开内容包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预算和决算支出应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三公”经费要详细公开,并对“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等情况进行注释说明,细化说明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推进审计结果通过印发书面公告、政府信息公开网、审计机关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9.推进重大业务项目信息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业务项目,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
10.加强人事管理信息公开。做好干部任前公示、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及时地公开气象部门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招录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