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x办发〔2017〕x号)、《中共xx省委办公厅 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委办发〔2017〕x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x政办〔2017x号)文件精神,结合省体育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省委省政府、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省体育局2017体育工作重点、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基础执行标准。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信息统计、投诉举报、监督考评、责任追究等机制和工作程序,细化执行标准,落实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一是局办公室负责梳理近年来我局印发的政务公开文件和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政务公开行为,建立局政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二是按照依法公开、分工协作和统一规范的原则编报政务信息。局机关各处室是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机构,负责本处室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审核、依申请信息公开处理等相关工作,并对信息的合法性、全面性和真实性负责。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及主动公开信息的网上发布,省图书馆、省档案馆的日常报送等工作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
(二)主动推进权责清单公开。根据省编办(省审改办)公开的最新权责清单,及时公开我局相关权力责清单,同时推动我局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基本信息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实现服务事项的名称、办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联系电话、监督渠道等信息在门户网站上“办事指南”栏目全面公开(责任单位:政宣处牵头,竞技处、青少处、群体处、人事处配合)。
(三)*推进预决算公开。将预决算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和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重要举措。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安排部署,通过门户网站对应专栏,积极稳妥推进我局系统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责任单位:经济处)。
(四)及时更新主动公开信息。局机关各处室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自信息形成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并将纸质版原件(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排版后印发版)交送局办公室。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不能当场答复的,应于15个工作日内答复(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
(五)主动做好政策解读。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局机关各处室起草政策文件时同步制订解读方案,对于应解读而没有解读的政策文件,在办文核稿、文件合法性审查时将予以退回补充解读,确保同步起草、同步报批、同步公布,特殊情况下公布解读材料最迟不得超过政策文件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同时要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使政策解读传播可视、可读、可感。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要通过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
(六)完善政务公开网站标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及保密审查的相关规定,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索引号,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平台对外发布或补充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职权目录等政务信息,确保内容全面、分类合理、层级清晰。省体育局办公室负责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统筹管理和日常维护(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责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明确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将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各处室要高度重视,处室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及时根据相关要求,逐项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办理责任人员及时限要求等。牵头处室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推进任务落实。各配合处室要积极主动配合,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抓好落实。对人为因素影响任务落实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