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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教育扶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18 12:04:37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扶贫政策,进一步提升教育扶贫攻坚工作水平,夯实教育扶贫攻坚工作基础,保障农村贫困家庭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失学,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的扶贫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教育在脱贫攻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提高教育精准扶贫能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帮助贫困家庭脱贫致富。

二、工作目标

按照精准识别、分类施策的原则,落实教育扶贫政策,构建覆盖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生的资助体系,保证其子女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通过给予项目和资金的支持,改善贫困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农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实施对象

所有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生和农村中小学校。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精准扶贫学生档案库

将全市所有贫困家庭中目前正在接受教育(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学生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详细档案库,录入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为教育精准扶贫提供可靠依据。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实行半年一次的动态管理,对已实现脱贫致富的农村家庭停止扶贫;对因灾、因病、因学返贫的非在册贫困户子女就学,经申请审批纳入扶贫补助范围。

(二)实施资助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全覆盖

按照国家和省市学生资助政策,对贫困家庭子女就学进行资助。我市则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学生资助进行倾斜;同时提高标准、扩大覆盖面,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生实施教育资助。

1.学前教育。由市政府按照国家学前教育资助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儿童进行双倍资助。国家学前教育资助金标准为1500元/年/人,市政府按国家标准双倍进行发放,即3000元/年/人。

2.义务教育。全部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由市政府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资助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双倍资助。市政府按国家标准双倍进行发放,即小学2000元/年/人、初中2500元/年/人,建档立卡残疾学生另外增加400元/年/人。

3.高中教育。由市政府按照国家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中生进行双倍资助。国家高中助学金2500元/年/人,市政府按国家标准双倍进行发放,即5000元/年/人(含学杂费)。

对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一次性发放5000元/人的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给予录取省内院校500元/人、省外院校1000元/人的高校新生入学路费补助,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救助,确保不因贫困而失学。

4、职业教育:实行全部免除学费,就读中职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2000元/生/年的国家中职助学金,就读高职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3000元/生/年的国家高职助学金。学校积极引导和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参加职业技术教育,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就业条件,充分发挥教育服务扶贫富民作用。

5.高等院校。对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和在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可以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实行财政全额贴息,贷款额度为6000—8000元/人/年,确保所有考入高等院校的贫困大学新生和在校生都能顺利入学、安心上学。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读研究生提供8000—12000元/人/年的生源地助学贷款。

6.资助金发放。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资助金每年分两次发放,上半年在春季开学前10天发放到位,下半年在秋季开学前10天前发放到位。

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和高校新生入学路费补助在当年10月份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由银行在当年11月份发放。

(三)夯实基础教育发展基础

1.学前教育:认真实施《xx城市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甘露镇、江益镇两所乡镇幼儿园建设,形成覆盖乡镇、布局合理、就近入学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前教育普及程度明显提高,办园水平全面提升。

2.义务教育。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契机,加大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一是24所农村学校的旱厕改造,投入资金260万元;二是启动泽泉中学运动场、围墙以及苏家垱中心小学、桥浦小学运动场建设,投入资金380万元;三是实施燕坊、乐坪等9所农村村小围墙、地面等维修改造工程,投入资金190万元。三是添置教学仪器设备和计算机,投入资金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