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xx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XX〕7号),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7〕12号)和北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教基教〔2017〕x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初中入学制度,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初中入学管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我县所有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
(一)继续坚持“免试就近”的入学原则。全县范围内全面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免试就近升入初中就读的权益。
(二)坚持“按计划招生,加强入学管理,促进均衡发展”的原则,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制止初中学校违规跨区域、范围招生和学生个人自主择校的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将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不低于65%的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辖区内初中,严格定向招生,使薄弱初中学校学生有更多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
(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提升小升初招生工作的群众满意度。
三、工作分工
我县小学升初中招生实行“乡镇管理为主,保入学,县协调监督,促均衡”的管理办法。
(一)xx外国语实验学校、海门外语实验学校、xx二中、xx四中等4所县城城区公办学校招生方案由县教育局制定并直接负责组织实施。
(二)除上述4所学校外的其他公办学校的初中招生实施方案由所在乡镇初中招生领导小组制定,报县招委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三)xx师范附属廉州实验中学实行自主招生,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向县招委会申报备案,经审核后通过县教育局和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收费标准等。
四、招生范围划分
依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初中入学采取“免试就近”的入学原则。各初中学校招生范围为本乡镇辖区,不得跨乡镇区域招生。各乡镇要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据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科学确定每一所公办初中的招生范围。
(一)乡镇辖区内只有1所初中的,该初中的招生范围为本乡镇辖区;
(二)乡镇辖区内有2所以上初中的,要采取地段划片(即为每一所初中划定招生服务地段)或单校划片(即为每一所初中划定对口片区内所有小学)的方式划定每一所初中招生范围。
片区划定后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审慎论证。
各乡镇初中招生方案须明确本乡镇内各初中学校的招生范围、招生办法,于7月5日前报送县招生办。
五、报名工作
凡要求在我县升读初中(含民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均须办理初中入学报名手续。
(一)报名和分配入学时间
全县县城公办小学升初中正式报名时间2017年6月20——6月30日,补报名时间7月5日,分配入学时间为8月20日;乡镇小学升初中正式报名时间2017年6月20——6月30日,分配入学时间为7月22日。
(二)报名地点
1.本县小学应届毕业生在现就读小学报名点集中办理报名手续;
2.具有本县户籍、要求返回本县升读初中的县外小学应届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地乡镇中心校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办法
报名分为个人报名和信息采集两个阶段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学生和法定监护人须如实填写《xx县2017年初中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的内容,将学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贴在报名表的照片框内,并交验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