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18 12:03:02
对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招商引资、军人烈士等人员子女进行登记,交验相关原件和复印件(登记地点:县教体局二楼基教股)。
4、8月25日--8月27日,招生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5、8月28日--8月30日,招生学校公布新生入学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6、8月31日--9月1日,招生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7、9月4日,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和儿童预防接种证明报到入学。
六、工作要求
1、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热心服务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校严格按划定的招生范围招生,一律不得跨片招生,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接收借读学生。对通过伪造产权、户籍等虚假材料或其他违规方式入学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予以清退。同时对有关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
2、严格执行招生限令。各校要根据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要求,按照学校办学资源和实际招生人数,合理设置班级数,严格控制班额,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
3、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严禁学校分重点班、快慢班、分层次班等,要均衡编班教学,均衡配置师资,避免家长为学生盲目择班,切实保障学生平等受教育权利。
招生期间县教体局设立咨询、监督电话。基教股xx监审股xx
招生信息查询:
①xx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址:xx
②微信公众号:xx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