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实施方案
2.开展现场教育(7月20日前)。各级党委(党组)要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红色教育基地现场接受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邀请有关领导同志或专家学者作专题辅导报告,邀请老同志作革命传统教育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重温入党誓词,参观监狱听取在押犯人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明底线,进一步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
3.深刻对照反思(7月31日前)。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市县(区)领导干部和各单位“一把手”,要结合“陈、杨、周”案特别是“周、巫、宋、刘”案件,联系中央、省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特别要紧密联系身边的反面典型,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紧密联系自身思想、工作、生活、岗位职责和本地本单位实际,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文化、政治生态建设的深刻反思,梳理问题和不足。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在*对照反思的基础上,认真撰写认识体会,并以实录摘编的形式上报,其中市级和市管领导班子成员的体会报市委、市纪委备案。
第二阶段:以查摆问题促进思想政治上的高度警觉(8月份)
4.组织集中研讨和谈心谈话(8月10日前)。各级党委(党组)要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会,重点围绕如何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如何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如何进一步净化优化政治生态,结合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开展一次集中研讨,谈认识、谈体会、谈建议。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践行“四种形态”加强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和警示约谈工作的实施意见》(蚌发〔2017〕10号),广泛*开展谈心谈话,严肃认真开展警示约谈,切实增强党内监督的严肃性、经常性,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5.撰写对照检查材料(8月20日前)。各级党员干部要通过召开小型座谈会、*基层调研、参加党小组学习讨论等形式,在广泛征求意见、*反思的基础上,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写清楚问题、写清楚根源、写清楚整改措施。
6.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8月31日前)。各级党委(党组)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联系“陈、杨、周”案特别是“周、巫、宋、刘”案,以及身边的反面典型,认真分析他们从领导干部堕落成为腐败分子,最终走上犯罪道路的主、客观原因,以及给党和政府带来的恶劣政治影响,进一步认清“陈、杨、周”和“巫、宋、刘”等案件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从中吸取深刻教训。要联系本地、本系统、本部门工作实际尤其是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实际,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查摆出来的问题、与谈话函询的问题、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结合起来,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取得照镜正容、洗澡除尘、醒脑治病的效果。
第三阶段:以整改建制促进思想政治上的高度警戒(9月份)
7.明确任务改(9月10日前)。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民主生活会上的批评意见和谈话函询、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整改任务书,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将整改工作项目化、量化,使之可检查、可问责,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从具体事情做起、从具体问题改起,做到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一起改,大问题和小问题都不放过。市委常委及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既要做整改的组织者、又要做整改的落实者,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不贰过。
8.突出重点改(9月20日前)。要盯紧查找出来的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强、纪律规矩意识淡化、对腐朽文化抵制不力、政商关系不够“亲”“清”、公仆意识淡化、艰苦奋斗精神减退等方面问题,结合巡视巡察反馈的意见,有的放矢,分类整改。
9.建章立制改(9月25日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即将出台的《关于建设良好党内政治文化、净化优化政治生态的意见》,重点围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弘扬良好政治文化、净化优化政治生态、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建章立制,充分发挥制度治本功能,坚决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