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一、竞赛目的
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活动,激励广大卫生应急战线工作者立足本职,精钻业务,苦练本领,进一步提高全市卫生应急队伍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向公众宣传卫生应急知识和技能,提高全社会自救互救能力和卫生应急素养,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面推动卫生应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选拔优秀人员代表我市参加全省卫生应急技能竞赛。
二、竞赛原则
(一)全员动员、广泛覆盖、层层选拔。
(二)平急结合、注重操作技能、突出专业特点。
(三)活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三、竞赛项目和参赛人员
全市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活动设3个竞赛项目:
(一)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
(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
(三)突发中毒事件处置。
各项竞赛包括笔试(相关政策规范、基础专业知识)、技能操作、盲样检测和桌面推演等。参赛人员为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组织领导
全市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活动由市卫生计生委、市总工会联合主办,市疾控中心、市第一人民医院、省中医院白银分院承办。
成立全市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主任由市卫生计生委、市总工会主要领导共同担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竞赛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办公室下设综合组、竞赛组、宣传组、专家组、监督保密组和承办单位领导小组。
五、竞赛形式和时间安排
竞赛活动分为县级初赛和市级复赛二个阶段进行。市级复赛中“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项目由市疾控中心承办,在市疾控中心进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 由省中医院白银分院承办,在省中医院白银分院进行;“突发中毒事件处置”由市第一人民医院承办,在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3个项目竞赛同时进行。
(一)筹备部署(2017年7月上旬)。市级组委会安排部署,开展宣传动员。各县区成立组委会,制订本地区活动方案并报市级组委会办公室备案,宣传动员同时展开。
(二)县级初赛(2017年7月中旬--8月上旬)。组委会自下而上逐级开展卫生应急技能竞赛,从中选拔选手组队参加全市技能竞赛复赛。
(三)全市技能竞赛(2017年8月中旬)。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及市疾控中心、市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市第一人民医院、省中医院白银分院、市康复医院、靖煤总院分别组队参加。成绩优异者将代表我市参加全省卫生应急技能竞赛。
六、竞赛组队要求
(一)县级代表队。县区代表队均由12人组成,其中领队2名,由县区卫生计生局、总工会分管领导共同担任;联络员1名,由县区卫生计生局应急办主任担任;每个竞赛项目参赛选手3名。每名竞赛队员只参加一个项目的竞赛,参加个人竞赛的选手同时参加团体竞赛。
(二)医疗卫生机构代表队。市疾控中心参加“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突发中毒事件处置”项目竞赛,代表队由8人组成,其中领队1名、联络员1名、参赛选手6名。市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参加“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 项目竞赛,代表队由5人组成,其中领队1名、联络员1名、参赛选手3名。市第一人民医院、省中医院白银分院、靖煤总院参加全部项目竞赛,各代表队由11人组成,其中领队1名、联络员1名、参赛选手9名。市康复医院参加“突发中毒事件处置”项目竞赛,代表队由5人组成,其中领队1名、联络员1名、参赛选手3名。
七、参赛人员要求
(一)政治合格、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专业技能,既往无医疗事故和违纪情况。
(二)县区参赛人员须参加县区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活动,并取得竞赛优异成绩。市级各代表队直接参加市级竞赛。
(三)参赛人员报名时提供个人身份证、单位2017年6月份工资发放表(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复印件。
八、奖项设置
全市卫生应急技能竞赛奖项包括:个人奖项、团体奖项、组织奖项。
(一)个人奖项。三个竞赛项目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
(二)团体奖项。三个竞赛项目各设一、二、三等奖1名。
(三)组织奖项。对组织工作出色的县区卫生计生局、总工会、医疗卫生机构代表队颁发优秀组织奖。
在市级3个个人竞赛项目中,获得优秀的选手,按照职工职业技能比赛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申报授予相应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