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
一、宣传周启动仪式
6月29日上午,在城关镇文化广场与全市同步举行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并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邀请县领导出席,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新闻媒体、行业企业等代表参加。启动仪式上有关部门负责人发言,行业企业代表公开承诺;活动现场悬挂宣传标语、设咨询台等,参加活动的有关部门、单位在现场分设宣传台、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县食品药品安委办牵头,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县公安局、县农委、县商务局、县卫生计生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粮食局、县盐务局等部门、单位参与。其中县农委、县卫生计生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粮食局、县盐务局、县科协、中国人寿财险舒城县支公司等单位布置展台)
二、宣传报道
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主流网站、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宣传展示我县创建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工作成效,宣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特色、亮点。(县市场监管局主办,县广电台、县农委、县公安局等部门、单位配合)
三、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
紧扣社会公众兴趣、关切和认知误区,借助漫画、挂图、微视频等可视化手段,积极组织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饮食安全科普作品,制播食品安全公益广告、信息,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县市场监管局主办,县文明办、县广电台等部门、单位配合)
四、部门主题日
6月30日至7月11日,县商务局、县科协、县公安局、县粮食局、县农委、县卫生计生委、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等8个部门,根据市级层面活动安排,结合部门职责和我县实际,按照下列顺序依次举办部门主题日宣传活动。
(一)县商务局(6月30日)
1.借助广播、电视、宣传栏、网站平台以及新媒体等形式,同步开展以“追溯一下、安心万家”等为主题的追溯系统宣传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2.指导有关协会组织大型商场超市开展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加强商场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通过商场超市广播、内部显示屏播放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悬挂“创建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宣传标语或标牌或播放电子屏,发放食品安全有关宣传资料,主动接受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及现场咨询等,坚决杜绝销售过期食品。
(二)县科协(7月3日)
1.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进社区” 活动,宣讲有关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解答食品安全相关问题。
2.开展“创建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宣传工作。
(三)县教育局(7月4日)
1.鼓励小学生踊跃参加中央电化教育馆举办的“第十八届中国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2.鼓励全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举办的“青少年健康知识有奖问答活动”,以及“人民保险杯”食品药品安全征文比赛,引导学生学习食品安全等健康知识。
3.利用舒城教育网等新闻媒体刊物,广泛宣传各地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经验与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各级各类学校悬挂“创建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宣传标语或标牌,组织开展中小学食品安全专题讲座,通过专题讲座、主题班会、“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四)县公安局(7月5日)
1.宣传2017年以来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工作成效,公布一批典型案例,震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2.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侦办法律问题座谈会,进一步凝聚共识,完善食品安全刑事法治。
3.在各级公安机关悬挂“创建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宣传标语或标牌。
(五)县粮食局(7月6日)
1.举办“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通过专家咨询、发放资料、消费指导等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普及粮油食品安全、节粮爱粮知识。
2.启动夏粮收购质量安全调研和收获粮食质量监测工作,指导、督促粮食收购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粮食收购政策。
3.在粮食系统广泛开展“创建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宣传活动,并悬挂标语或制作展牌。
(六)县农委(7月7日)
1.组织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材料,普及农产品安全消费知识,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判断能力,引导公众科学消费。
2.开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实验室,邀请消费者观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过程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