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农药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方案
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条例》,让农药生产、经营者自觉遵守《条例》的规定,让全社会支持农业部门履职尽责做好农药管理工作,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特制订此方案。
一、宣传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日-30日。
二、活动内容
(一)突出宣传重点。要以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为重点宣传对象,以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条例》的主要内容、《条例》新设制度及要求和严格的法律责任为重点宣传内容,重点宣传《条例》在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体质增效和农药转型升级方面的重要性,重点解读《条例》在农药登记、生产许可、经营许可等方面的要求,重点梳理《条例》赋予农业部门在农药登记、生产、经营、使用方面的职能、制度和要求,压实责任,逐项抓好落实。
(二)多形式开展宣传。要把《条例》的宣传作为农业普法的重要内容之一,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等公众媒体进行宣传,二是采用下乡宣讲、咨询服务、制作宣传栏、悬挂横幅标语、发放《条例》宣传手册等形式,三是向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发放《农药采购台账记录》、《农药销售台账记录》,督促他们做好相关记录。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条例》的宣传,成立《条例》宣传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局 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 副局长
成 员: 副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
王 兴 科教股负责人
符 兵 信息股股长
梁有勇 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长
各镇农技站站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规股,主任由王明才同志兼任,主要负责宣传方案制定、组织协调、信息搜集和总结汇报等。设1个材料组1个宣传组,分工如下:
工作组:
组 长: )
成 员:
负责宣传材料的提供、宣传车的安装、宣传语音材料、音响的落实、宣传报道材料的上送等工作。
宣传组:
组 长:
成 员:
相关镇农技站站长(负责人)
负责全县28个镇的流动宣传
车辆安排: 司机一名。
(二)精心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认真策划,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有序推进宣传月活动的开展。
(三)务求实效。要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发挥各方优势,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四)做好总结上报工作。认真总结工作成效、经验和问题,做好信息统计和汇报。宣传工作小组将宣传的情况报县农业局法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