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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18 11:46:07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三明市住建局和xx市安委会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结合本系统行业实际,制定xx市住建系统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住建系统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质,为促进我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提供坚实社会基础。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三、成立组织机构

市住建局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局办公室、建筑业科、城建科、建筑安全监察站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牵头,城建科、建筑安全监察站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相关工作。

四、活动内容和安排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1. 各相关单位应组织召开2017年“安全生产月”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宣传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促使广大建筑施工企业及从业人员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增强安全法治观念。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力度,发动和组织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

2. 各相关单位可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培训、安全知识讲座、开展“安康杯”竞赛、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岗位技能竞赛、 “守护生命”安全知识竞赛、播放安全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活动,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

3.6月16日参与xx市安委会统一组织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相关部门及有关技术人员到活动现场向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职业病防治和自救互助方法等,为群众解答建筑安全相关问题,向群众免费赠送建筑安全资料。

(二)开展自查自纠及督查巡查。

1.“安全生产月”期间,所有在建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按照市住建《关于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月”期间施工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

2.市住建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质量安全执法检查方式,根据开展季度质量安全动态监管企业信用评价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推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防控、防台防汛防洪预案;对事故多发、频发的重点企业加强专项随机检查,督促责任主体加大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力度,严厉依法依规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予以曝光,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3.各有关单位要突出重点,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加强交流,增强活动实效,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经验,于6月28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以及应急预案演练记录报送市住建局建筑安全监察站。联系人:冯xx,联系电话:xx

xx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