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省市区安委办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我街道开展2017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一主题,通过动员各单位集中开展一系列贴近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树立保安全就是保效益、保品牌、保市场的观念,倡导保安全就是保生命、保健康、保幸福的理念,为促进辖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筑牢思想基础。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丁俊杰为组长,调研员陈杰为副组长、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共安监所,具体负责指导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负责开展全街道大型宣传教育活动。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重点活动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宣讲活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的主要精神,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讲座、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等活动,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立安全理念普及和安全素质提升。(时间:6月全月,责任单位: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二)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咨询日活动。街道安委办将统一组织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在大港社区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日活动,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有奖竞答等互动等多种手段,开展广场、企业咨询,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统一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并积极推广“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热线电话。(时间:6月16日,责任单位:街道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大港社区)
(三)开展企事业单位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危化、交通、建筑施工、油气管道、劳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等重点高危领域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通过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高企业事故预防能力。(时间:6月全月,责任单位: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四)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要集中组织观看主题片《坚守安全红线》《安全生产的行动纲领——解读》、警示教育片《生死直击》和公益广告《科学施救》等警示宣传片;要通过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公告一批典型事故案例,曝光一批重大隐患,引导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时间:6月全月,责任单位: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五)开展危化企业员工应急处置技能比武及应急演练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危化品企业员工参加全区危化企业员工应急处置技能比武,及安全应急演练。包括:管道安全事故处置演练、消防安全演练等。通过切磋技艺和应急演练,从而激发企业员工的使命意识,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水平。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也要积极督促相关行业领域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时间:6月下旬,责任单位:街道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企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