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9.旅游:由各村(社区居)委会协助旅游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检查旅游景区是否符合旅游安全的法规、政策和国家、行业标准,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0.特种设备:由各村(社区居)委会协助经发办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检查化工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充装、销售及使用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超重机械、索道缆车和厂内机动车辆,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1.学校安全:由各中小学校组织实施。重点检查学校、幼儿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校车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12.民用燃气安全:由各村(社区居)委会配合住建部门组织实施。检查督促民用燃气及燃气输送管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整改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输送管道事故隐患、完善设施标识、全面实施完整性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等情况。
13.规模以上企业:由安委办配合县安监办组织实施。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等建设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预案、安全投入、三同时制度执行、员工培训等落实情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各村(社区居)委会、街道属各单位可以结合工作实际,相应增加检查内容。
(三)加强春运交通安全检查。各村(社区居)委会、街道属各单位要按照市、县、街道关于春运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加强春运期间安全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居)委会、街道属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从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推进依法治安、实现安全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和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居)委会、街道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党政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亲自组织、亲自带队、亲自督查、*一线,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领导机制,结合地区和行业实际,制定检查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细化明确检查督查的重点内容、方法、标准、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各村(社区居)委会、街道属各单位要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于2015年1月8日前报街道安委办。安委办将于适时组织督查组各村(社区)进行督查。
(三)严格执法监察。各村(社区居)委会、街道属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必须要求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街道办或辖区相关职能单位跟踪整改。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事故隐患严重,不能确保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四)加强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结果。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设立事故隐患举报热线,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五)坚持标本兼治。各村(社区居)委会、街道属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督查相结合,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并制定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生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安全生产大检查结束后,各村(社区居)委会、街道属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告,于20xx年2月20日前报街道安委办(电话:8589221/8868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