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按照四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要求,到2018年,4个贫困村全部脱贫,全乡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越过扶贫标准线,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村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万元和2736以上,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全覆盖,村村有硬化路、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有宽带网,户户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有增收门路让贫困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四、规划方案和措施
(一)精准实施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计划。
1、通过扶贫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对有劳动能力、可以通过生产和务农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从拓宽致富门路和增加就业机会两方面入手,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加大特色产业培育扶持和就业帮助力度。到2020年,通过发展生产和就业实现3千人以上稳定脱贫。
大力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支持具有资源生态优势和传统产业优势的贫困村发展一村一品,重点发展鲜果、干果、中药材、畜牧、水产等优势特色产业。鼓励有条件的贫困村、贫困户从事乡村旅游业、支持创建特色旅游示范村和名宿旅游达标户。帮助贫困村培育农投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我们要深度思谋、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地缘、亲缘、人缘优势,大力实施回引工程,全乡每年回引300人回乡创业,50万元以上的产业项目5个,每村每年实施产业项目1―2个。
大力增收农民财产性收入。深化农村八股一权产权制度改革,探索股权量化、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建立分股入红+保底分红+利润分红等分配机制,引导贫困户将耕地、林地、个人财产和集体三资股权,采取租赁、入股、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等方式,加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实现农村房、地、林、人、钱、集体资产六个盘活,增加贫困农户的财产性收益。
2、通过移民搬迁安置一批。对居住在边远高寒地区、地质灾害频发区、洪水淹没威胁区的三区贫困群众,实施移民搬迁安置,做到实施一批项目、安置一批群众、脱贫一批群众。到2020年,通过移民搬迁安置实现稳定脱贫700人以上。
科学规划实施搬迁安置。对接移民搬迁政策,科学制定全乡移民搬迁规划。结合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合理安排搬迁地点、搬迁资金和搬迁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支持贫困农户自主搬迁,实现具有搬迁条件和意愿的贫困户应搬尽搬。
加大项目政策整合力度。整合巴山新居建设、农村危房改造、财政专项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工程移民、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项目资金,解决移民搬迁问题。配套发展稳定增收项目,完善公共设施,在新居建设、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保证移民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3、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对农村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通过社会保障实施政策性兜底扶贫。到2020年,实现解决1296人以上稳定脱贫。建立健全乡镇扶贫救助中心,用政策保障农村五保、特困老年人、失独老人、孤儿和重度残疾、智障、重症精神病、重大疾病患者等无力脱贫特困群众最低生活标准。出台扶贫线和低保线两线合一的实施办法,到2016年末。将低保线提高到扶贫线标准。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推进养老院、精神病院等建设,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解决政府投入不足问题。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将城乡贫困群众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人人有社保,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保障标准差距。
4、通过医疗救助扶持一批。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贫困群众,通过降低医疗费用、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等措施救助扶贫。到2020年,实现医疗救助扶持减贫134人以上。逐步提高贫困人口的医保补助、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报销标准。实行大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大病救助,探索财政支持贫困户购买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办法。设立贫困对象医疗救助基金,专项用于贫困家庭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对需要个人负担的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给予补助。加大因残致贫家庭的救助力度。对贫困户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争取政策由政府全额资助个人参保资金,对贫困户中的三、四级残疾人,适度资助个人参保资金。对贫困户中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全额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和民政救助范围,不足部分实行财政兜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