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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18 11:18:08

(四)提素质,开展科技文化宣传服务活动。

1.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新时期党和国家的重大改革措施和惠民政策,采取政策解读、专题报告、专题演出、主题展览、电视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针对贫困地区的宣传教育活动,使贫困地区人民群众更好地理解、支持党和政府的工作。利用科普宣传文化墙(栏)、科技文化课堂、道德讲堂以及网络平台等方式,*贫困地区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和美丽中国、美丽广西主题教育活动。为贫困村文艺队推荐优秀歌曲、舞蹈等文化资源,制作视频光盘向贫困地区推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2. 引导群众科技文化活动,提升人民群众科学文化水平。依托科技文化基础设施,组建民间文艺社团、科技互助团体等,组织贫困村文艺队结合中华传统节日、重要节假日和壮族三月三等重大节庆活动,编排、演出体现地域特色、民族特色的文化节目,带动贫困村文艺演出、读书征文、书画摄影比赛、科技知识竞赛、科普展览等科技文化活动的蓬勃开展,传播科学文化知识,提升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科学文化水平。(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检查验收

(一)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将贫困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列入各市人民政府年度绩效考评指标,制定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由自治区绩效办组织实施考评核验。

(二)加强督导检查。文化厅、科技厅会同自治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厅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贫困村公共服务中心专项检查。文化厅不定期开展对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督导或检查。

(三)做好年度总结报告。贫困村科技特派员选派和科技服务工作,实行年度落实、进展、工作成效情况报送制度,每年12月中旬由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县人民政府分别报送有关情况,科技厅进行汇总,核实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形成专项工作报告上报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