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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偷盗行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04-20 13:51:12

  关于偷盗行为的通告【一】

  xxxx年以前,学院热水供应系统和设备由于热泵机组老化,功率下降,热水箱的保温效果达不到要求,经过两个多学期对热水箱、热水泵进行了改良更换改造,热水供应系统产水量及热水温度已基本得到正常供应。

  10月份以来,由于天气变化,随着温度的下降,部分宿舍同学反映热水供应不足、水温达不到要求、部分宿舍楼热水供应到22:00后就没有热水等现象。经水电科工作人员对热水系统外循环管路进行检查,并未发现损坏和漏水现象。在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时发现有学生宿舍存在故意破坏热水设备窃取热水和使用违章手段进行窃取热水的行为。这些故意破坏热水设备和使用违章手段窃取热水的行为,造成了学生宿舍供应的热水无端浪费,热水存储量减少,造成恶劣的影响,导致众多同学生活的不便。

  根据《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学生手册学生公寓热水使用管理规定》:学生宿舍的洗澡间安装IC智能热水表,学生使用热水洗澡必须刷卡计费。严禁各种窃取热水行为。如发现以下行为,学院将以窃取热水处理:

  1、故意破坏热水表,使热水表计量不准或者完全失效。

  2、伪造、拆换本校原装热水表的。

  3、故意损坏、拆除热水表或热水管,不经热水表计量使用热水。

  学生宿舍内的热水系统设施若出现人为损坏,由损坏者负责赔偿,不能确认损坏者的由该宿舍学生共同承担赔偿。同时报告学院有关部门根据设施损毁程度处以加倍赔偿和违纪处分的处罚,并追加赔偿热水损失费500~1000元。

  为切实保障学生公寓热水供应,学院将加强排查,一经发现,将依据学生手册相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理,破坏热水供应设备者示情况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其它窃取热水的宿舍成员给予警告处分,取消该年度所有评优评先、奖助学金、发展入党申请资格。在此学校号召广大同学:

  1、要爱护公共设施,严禁擅自拆卸和人为破坏热水供应设备、使用各种手段窃取热水;

  2、要节约用水,合理用水,让更多同学能及时用上热水,切实避免浪费;

  3、请同学们互相提醒、互相监督,共同维护校园的生活秩序,营造文明宿舍。

  如遇热水表故障,请及时到宿舍管理员处或水电维修科报修。水电科值班室报修电话(上班时间):xxxxxxxx,维修监督电话:覃老师xxxxxxxxxxxxx。

  特此通告

  后勤管理中心

  学生管理中心

  xxxx年12月31日

  关于偷盗行为的通告【二】

  检查井是市政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期,破坏、盗卖检查井设施的行为时有发生,不但影响其正常使用,而且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对此,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破坏、盗卖检查井设施的专项治理活动。现通告如下:

  一、检查井设施是指依附城市道路设施上设置的电力、电信、通讯、有线电视、煤气、自来水、排水、供电、供热等各类地下管线的检查井、阀门井、窨井的井框、井盖、井基础。

  二、严禁破坏、盗窃、收购及擅自改动、占用设置于城市道路上的各类检查井设施及其附属设施。

  三、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我市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的分工,对有固定经营场所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故意损毁、盗窃或违反国家规定收购井框、井盖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每个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对损坏、盗卖检查井设施的行为或对检查井设施自然破损、塌陷,井框、井盖丢失移位等现象进行监督和举报,对监督和举报进行核实后,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举报电话:xxxxxxxxxxx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

  xxxx年6月7日

  关于偷盗行为的通告【三】

  为了维护我市正常供热秩序,确保供热运行安全,保护人民群众和供热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黑龙江省城市供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