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公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通告范文
今年以来,各级财政和预算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指示精神,按照财政部党组的统一部署,努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预算绩效管理不断增点扩面。
从中央看,预算绩效管理的范围已基本覆盖全部中央一级预算部门,并逐步向二、三级预算单位延伸;从地方看,绝大部分省份预算绩效管理试点范围都已从省本级逐步扩大到市、县层面。在此基础上,预算绩效管理的资金规模逐年扩大,初步统计,xx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约10.9万个,涉及资金约1.34万亿元;开展绩效监控的项目约5.3万个,涉及资金约0.8万亿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约4.7万个,涉及资金约1.35万亿元,都呈现出逐步扩大的趋势。
二、开展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绩效评价。
一是开展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试点。财政部选择了xx年度的“就业补助专项资金”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试点,涉及资金约1000亿元;地方财政部门开展的重点民生绩效评价项目7000多个,涉及金额约6000亿元。二是开展重点领域绩效评价试点情况。除财政部对全国1985个县的财政支出管理绩效开展了综合评价,并对中央部门支出管理综合绩效进行了试评价外,河北等17个省开展本地区县级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试点,四川等18个省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还有的省开展了财政政策绩效评价试点,如广东省的“十件民生实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绩效评价等,促进各项民生政策落实。
三、探索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财政部的评价结果应用不断突破,一是实施结果公开,首次将县级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结果通过财政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二是开展绩效约谈,首次对部分县级财政综合评价平均得分相对靠后的省(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集中工作约谈;三是实施绩效奖惩,如,对县级综合评价排名靠前的县和省份,给予了相应的资金奖励;根据“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价结果,相应扣减了评价结果较差地区下一年度的转移支付资金等。从地方看,也不断建立并完善了评价结果的反馈整改机制、与预算编制结合机制、向政府人大报告机制、向社会公开机制、目标责任考核机制、绩效问责机制等,取得了积极效果。
四、强化绩效管理基础工作。
一是规章制度渐成体系。财政部印发了《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进一步完善顶层制度设计;地方的规章制度也不断完善,不断加强指导和规范;有的地方如青岛市,还启动了预算绩效管理的地方立法工作,以提高工作权威性。二是组织机构不断健全。初步统计,已有工信部等12家中央部门和22个省级财政部门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19个省级财政部门、近一半的市级财政部门和近3成的县级财政部门设立或批准设立独立的预算绩效管理处室,支撑作用不断增强。三是智库建设逐步完善。初步统计,已有21省建立省级专家学者库,在库专家学者近10万人;23个省建立省级中介机构库,在库中介机构1200多家;7个省建立省级监督指导库,在库人员近300人。四是宣传培训力度不断加大。财政部由《中国财政》出版了一期“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增刊,通过《中国财经报》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行与思”有奖征文;地方财政也通过电视、报刊、广播、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和媒体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宣传。同时,不断加大培训力度,财政部在开展中央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培训的基础上,又开展了针对市、县级财政部门的培训,并编印了《中国预算绩效管理探索与实践》等辅助教材等。省级财政部门开展的培训达175次,培训人数达到2346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