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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管制通告

发布时间:2019-04-20 13:48:49

  以下是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上海交通管制通告相关范文,仅供参考。

  上海交通管制通告1

  确保xxx年元旦期间本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避免大范围交通拥堵,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海市公共场所人群聚集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海市公安局决定于xxx年12月30日至xxx年1月1日对本市部分区域、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车辆交通管制措施

  (一)外滩区域。

  xxx年12月31日19时至xxx年1月1日1时,自外白渡桥/北苏州路路口起,沿北苏州路—西藏北路—北京西路—成都北路—延安东路—西藏南路—复兴东路—外马路至xx江边止组成的范围内(不含上述道路),禁止一切车辆通行。延安高架路南侧江西路下匝道实施临时关闭措施(仅允许车辆从外滩隧道通行)。

  (二)新天地区域。

  1.xxx年12月30日0时至xxx年1月1日1时,湖滨路(黄陂南路—济南路)、顺昌路(崇德路—湖滨路)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2.xxx年12月31日20时至xxx年1月1日1时,自淮海中路/淡水路路口起,沿淡水路—复兴中路—西藏南路—淮海中路至淮海中路/淡水路路口组成的范围内(不含上述道路),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二、地铁、轮渡、观光隧道管制措施

  xxx年12月31日20时至xxx年1月1日1时,实施以下措施:

  (一)轨道交通2号线、10号线南京东路站出入口关闭;轨道交通10号线、13号线新天地站1号出入口关闭。

  (二)xx江东金线轮渡停航。

  (三)xx江人行观光隧道关闭。

  三、交通管制期间,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车辆准许进入交通管制范围。同时,交通管制范围内公交线路将作相应调整。

  四、上海市公安局及其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实际情况,视情提前或推迟交通管制时间,扩大或缩小交通管制范围。

  上海交通管制通告2

  为了确保国庆67周年期间本市彩灯开放活动安全、顺利进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上海市公安局决定于 9 月30日至 10 月3日对本市部分区域、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

  9月30日至10月3日,每日15时30分至23时30分。

  二、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管制措施

  (一)机动车交通管制措施

  1.浦西地区:沿溧阳路(长治路以南段)—长治路—天潼路—曲阜路—西藏北路—西藏中路—北京西路—成都北路—重庆中路—重庆南路—淮海中路—淮海东路—人民路—东门路及xx江边所围合区域(不含上述道路)内的地面道路禁止机动车通行。延安高架路(南北高架路以东段)仅允许出外滩隧道上延安高架路,以及经延安高架路进入延安东路隧道、外滩隧道的车辆通行。延安东路隧道(浦西往浦东方向)仅允许经延安高架路福建路下匝道进入延安东路隧道的车辆通行。

  2.浦东地区:沿百步街—陆家嘴环(北)路—陆家嘴环(南)路—拾步街及xx江边所围合区域(不含上述道路)内的道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二)非机动车交通管制措施

  沿南苏州路(河南中路以东段)—河南中路—河南南路—人民路—新开河路及xx江边所围合区域(含上述道路)内的道路禁止非机动车通行。

  三、地铁、轮渡、观光隧道管制措施

  (一)轨道交通二号线、十号线南京东路站出入口关闭;

  (二)xx江东金线轮渡视情实施东向西单向停航;

  (三)xx江人行观光隧道关闭。

  四、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邮政车、押运车以及持有《国庆汽车通行证》的车辆准许进入交通管制区域。

  市公安局及其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彩灯开放区域的实际情况,视情提前或推迟交通管制时间,扩大或缩小交通管制范围。

  上海市公安局

  xxx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