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上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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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上诉书1
上诉人:xx市天某服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某兵
地址:xx市xx区某工业园1栋三楼(西2)
被上诉人:罗某,男,汉族,xxxx年5月1日出生,身份证号:,住所:广东省xx市xx区某大厦。
上诉人因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的(xxxx)深南法劳初字第某号民事判决书,特向贵院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xx区人民法院作出的(xxxx)深南法劳初字第某号民事判决书。
2、判令上诉人无须支付被上诉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4225元。
3、判令上诉人无须支付被上诉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29575元。
事实和理由:
xx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的(xxxx)深南法劳初字第某号民事判决书无论是在认定事实方面,还是适用法律方面,均严重错误。主要表现如下:
一、被上诉人系上诉人股东,其对公司人事管理有决定权,因此其故意不签劳动合同从而要求上诉人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是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的。
被上诉人xxxx年11月22日入股上诉人公司,并与上诉人公司股东曾某兵签署《入股协议》。协议约定:曾某兵任法人代表,分管销售业务,被上诉人任公司副总经理一职,负责公司的内部经营管理,任期三年。
同时协议第十五条约定:经双方(曾某兵与被告)协商决定,委托被告负责经营、管理公司。其权限是:1、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订立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设备方案,订立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对公司人事管理、考核及录用有决定权。显然人事管理当然包括劳动合同的签署,同时被上诉人对人事管理具有决定权,因此,在该权限上其并不需要向曾某兵汇报,完全由其个人决定。
而被上诉人利用职务之便,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其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是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的。也是完全没有职业道德的体现,如果法院对于此行为非但不给予否定评价,反而还予以支持其请求,那无疑是助长了歪风邪气,加剧道德滑坡。
二、被上诉人与上诉人签署的《退股协议》,仅表明被上诉人不具有了股东身份,但并不能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终止,被上诉人在签署《退股协议》后一直不来上班,属于自动离职。
xxxx年4月16日开始,被上诉人连续十天没有到上诉人上班,上诉人主张被告自动离职。故被上诉人主张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问题不符合客观事实。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故上诉至贵院,请求依法改判,以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年 月 日
劳动纠纷上诉书2
上 诉人:×××,女,汉族,xxxx年3月14日出生,住xx省xx市美兰区下洋村78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
被上 诉 人:xx×××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琼山区府城镇中山南路×××。
法定代表人:××× 经理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劳动争议一案,不服xx市琼山区人民法院xxxx年8月5日作出的(xxxx)琼山民一初字第497号,现依法提起上诉。
诉讼 请 求:
1. 请求依法撤销(xxxx)琼山民一初字第497号判决;
2. 请求依法确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自 xxxx年10月23日至xxxx年5月18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3.请求判令被上诉人依法为上诉人补缴自xxxx年10月23日至xxxx年5月18日期间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五项保险;
4.请求判令被上诉人依法向上诉人支付自xxxx年10月23日至xxxx年5月18日期间加班工资人民币111384元;
5.请求被上诉人依法向上诉人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23045元;
6. 请求被上诉人依法向上诉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54470元;
7. 请求判令被上诉人承担一审、二审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致使上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损害。具体阐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