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范文大全  >  法律范文  >  上诉状范文  >  适用缓刑上诉状

适用缓刑上诉状

发布时间:2019-04-18 20:35:00

  二、对上诉人判处二年二个月有期徒刑明显畸重。

  1、上诉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上诉人受到“上线”夏xx的指使,与其他被告人一起限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一方面该拘禁行为时间较短(仅5天),另一方面没有证据证明对被害人采取了殴打等恶劣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2、上诉人没有犯罪前科,有正当职业,便于社会改造,即使构成犯罪也应当适用缓刑。

  上诉人没有犯罪前科,且有正常职业,其与陷入传销组织既是施害人又是受害人,即使构成犯罪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判处缓刑既有利于其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也符合建设和谐社会的国家司法政策。

  3、判处上诉人二年二个月有期徒刑明显畸重

  根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的规定,“对于从犯,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既然公诉机关和原审法院都认定上诉人属于从犯,那么应该在“非法拘禁罪”项下减少基准刑的20%-50%。

  根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常见犯罪的量刑”的规定,非法拘禁罪“未造成伤害后果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这说明,人民法院判处作为非法拘禁从犯的上诉人6个月左右的有期徒刑才属于“正常量刑”,而本案中即由被告人认罪,又认定为从犯,且属于轻微的非法拘禁行为,原审法院却判处二年二个月有期徒刑,明显不当。

  综上所述,上诉人属于被骗入传销组织的受害人,其非法拘禁行为是在“上线”的强迫与“洗脑”欺骗下才进行的,因此上诉人既属于施害人又属于被害人。上诉人有正常工作、非法拘禁过程中没有殴打等恶劣行为、审判中主动认罪,而且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明确这种轻微的非法拘禁罪在有期徒刑6个月以下判罚,因此原审法院不分青红皂白不分主犯从犯一律判处二年二个月有期徒刑,显然违背了“罪刑法定”、“罪罚相当”原则。考虑到本案实际,建议法院在查明事实后从轻作出判罚。

  此致

  广东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xxxx年三月二十二日

更多热门推荐:

1.简单的刑事上诉状范文

2.行政上诉状写作方法及行政上诉状范文

3.民事上诉状精品

4.(二审)民事上诉状范文

5.简述民事上诉状的写法

6.最新刑事上诉状量刑过重

7.离婚纠纷上诉状范例

8.刑事上诉状范文(原审被告)

9.行政上诉状结构范文

10.驳回起诉裁定上诉状

下一篇 : 物业纠纷上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