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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上诉状

发布时间:2019-04-18 20:33:47

  为帮助大家了解如何写继承纠纷的上诉状,以下是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继承上诉状相关范例,仅供参考。

  继承上诉状1

  上诉人:柏xx,男,xxxx年8月15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办事处xx村五组,公民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上诉人:叶xx,女,xxxx年6月13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办事处xx村五组,公民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xx。

  上诉人:柏xx,男,xxxx年2月14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办事处xx村五组,公民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xx。

  被上诉人:柏xx,女,xxxx年2月18日出生,汉族,住xx市团城山开发区xx5号,公民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xx.

  被上诉人:柏xx,女,xxxx年2月25日出生,住xx市xx山区xxx街道xx路xx号,公民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xx

  被上诉人:柏xx,女xxxx年10月19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区xx大屋xx号,公民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xx

  被上诉人:李xx,女xxxx年1月8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区xx大屋xx号,公民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xx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xx市人民法院(xxxx)鄂民初字第03547号民事判决书,驳回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1,xxxx年建造的房屋系柏xx老人建造,当时柏xx还是一个未成年的小屁孩,柏xx的财产给谁不给谁由柏xx老人自已决定,任何人无权干涉。

  2,xxxx年8月15日的立字过继的遗嘱上有柏xx的老公田xx的签名,证明其同意此行为,当天柏xx也回来,柏xx诉称没经过其同意显然不合逻辑。

  3被上诉人柏xx,李xx诉说柏xx的土地是由她们耕种,柏xx在世时是三地居住,那请问xxxx年柏xx老人到江洋去看孙女,李xx的老公江后平摔盅丢碗的将老人赶出来了是何意,他回家后和族弟柏成安说了此事.关于耕种事实是他的亲侄,族弟等人耕种后,每年给点口粮柏xx,有侄儿媳李xx证据为证。

  4被上诉人诉称上诉人在xxxx年擅自将被上诉人老屋拆除,其纯属诬陷。房子是在xxxx年年后邻居柏细州拆危房时打倒南边后沿后在无奈下拆除,有当初拆房工人柏才进签名为证,和当初建房前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为证。

  5被上诉人的《土地使用权证》可能系假证,我家房屋是xxxx年建设,为什么柏xx的房子有发证,而我家的房子没有发证如果是政府发的证,我家房子和他家房子是上屋到下屋为何我没有,请求监定证件真假。

  二、原审判决适应法律错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释义】本条规定了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在接受遗产时应当履行遗嘱中附有的义务。

  遗嘱人设立遗嘱时,除处分自己的财产外,有时在遗嘱中对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附加有义务,要求他们去为之履行。对遗嘱中附加的义务,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无条件地去履行。因此,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如果接受继承或遗赠,就应当接受遗嘱的全部内容,而不能只接受权利部分而不接受义务部分,即只享受权利不去履行义务。只有在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才可以不履行遗嘱附加的义务。正当理由,包括遗嘱中所附加的义务不合法、违背社会公道,以及附加的义务根本无法履行或不能履行等客观原因。权利与义务是相对应的。在遗嘱继承或遗赠中,应在所接受的遗产范围内去履行义务。

  如果履行义务所需要的费用超过遗产的价值。那么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便可以不履行。如果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所附的义务是合法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有条件履行而无正当理由不去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柏xx老人的房子在当时的xxxx年能值多少钱,一个没有一块火砖的土坯房子,请问能支撑到xxxx年吗?在当时柏xx死后我家为此房子加掺了3000块布瓦,在柏xx老人去逝时总共花费近6000元,当初白酒是家族的帮工人去邻村买的自酿酒,后来家族人说酒不好去xx皇宫酒厂买的纯谷酒,可见在当时我家的这笔生意就已是入不敷出的,我家也还是履行了义务。